冯林江,男,1961年9月出生,1980年1月应征入伍,1981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9年9月从部队转业到湖州市工商局南浔分局工作。进入工商工作以来,先后在经济检查、消协、纪检监察等岗位工作,现任南浔工商分局人事教育科科长、分局纪委副书记、分局机关党委副书记、分局机关第一支部书记等职。2002年12月被中国消费者协会授予“全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2005年被省工商局党委授予“经济卫士”荣誉称号,2009年11月,被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工商局授予“全省工商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2008年7月和2011年6月,分别被湖州市委授予“优秀党务工作者”荣誉称号,2011年被南浔区委编入南浔区“魅力水乡先锋”典型。
讲政治重操守加强学习不放松
冯林江始终站在“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高度,认真学习政治理论,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指导工作实践。通过讲政治,进一步坚定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信念,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的一致。通过讲正气,自觉抑制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侵袭,牢固树立宗旨观念,加强党性锻炼,培养自己的高尚情操、宽广的胸怀和良好的性格;平时助人为乐,为人正派,坚持原则,清正廉洁,敢于同违反党性原则的言论和行为作斗争,努力塑造新型工商人的形象。
讲创新重特色在务实上下功夫
冯林江围绕中心工作,积极探索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思路,大胆实践,分管工作走在全市乃至全系统的先进行列。在《惩防体系》建设初期,在全省工商系统率先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得到省工商局、国家工商总局的肯定和推广,列为全国工商系统工商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在完善纪检监察组织网络建设中,率先在全省工商系统完善了纪委组织,全面实施向基层工商所、经检大队“派驻纪检监察员”,在工商所设置“纪检室”等措施,得到省、市工商局领导和地方各级纪委领导的充分肯定,并逐步在全省工商系统和湖州市各部门推广。
讲服务优环境和谐工商不余力
几年来,冯林江结合工作岗位特点,始终把服务基层、服务民生、服务发展,建设和谐工商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他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听取基层干部的想法,了解基层干部的思想、工作、家庭,配合基层党支部有的放矢做好思想工作,做基层干部的贴心人。在基层群众满意站所、星级文明规范工商所、省、市级文明单位等各项创建活动中,总是在一线指导、帮助,取得积极成果。他严格执行人事纪律,遵守《干部任用条例》,努力当好发展党员的“第一把关人”。树立全心全意为干部职工服务的观念,坚持客观公道的处事原则、耐心细致的工作作风、持之以恒的奉献精神、倾入党务工作的满腔热情,深受党员和群众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