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司法局机关党总支下辖6个支部,有党员77名。近年来,确立了“抓党建、带队伍、促业务”的指导思想,以“四到位”为抓手,整合资源,创先争优,不断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呈现出党建工作与司法行政工作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获得了2006—2010年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浙江省司法行政系统世博安保工作、社区矫正世博安保工作、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浙江省妇女儿童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连续三年被评为绍兴市综治工作先进单位,被绍兴市委、市政府评为创新发展枫桥经验先进集体;连续三年在绍兴市局年度工作考核中被评为优胜,被授予集体三等功二次;多次被评为市级“五好”基层党组织、学习型机关。王建勇局长被评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楼志余被评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唯一的优秀共产党员、全国模范司法所长,周丽雅被评为全国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党员律师标兵,宋建明被评为全省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党员律师标兵。
思想认识到位
时刻不忘“党要管党”的政治责任,始终把党建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牢固树立“抓党建就是抓单位核心力量建设,抓党建就是抓单位良好风气的形成,抓党建就是抓单位软实力的增强,抓党建就是保证单位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理念,落实“一岗双责”,做到党建工作与整体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切实发挥党组织带好队伍、服务中心的作用。
创设载体到位
立足实际,创设载体,引导党员积极投身到“越乡先锋”创先争优活动中,推进司法行政系统党建工作的深入开展。在局机关党组织先后组织开展“五比五创”(比学习,创一流素质;比团结,创一流队伍;比服务,创一流作风;比效能,创一流业绩;比奉献,创一流形象)和“五大一评”(思想认识大提高、业务知识大培训、岗位技能大比武、服务能力大提升、先进典型大宣传、创先争优季度之星评比)活动。在律师行业党组织实施“四大工程”(基础工程、素质工程、舞台工程、诚信工程)建设, “三走进三服务”(法律服务走进企业、走进农村、走进社区,服务发展、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活动,树立党员律师和优秀法律工作者的良好形象。
作用发挥到位
在注重工作实效上下功夫,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在推动工作创新、服务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一是服务经济发展。整合资源,开展“抱团式”法律服务,成立中小企业法律服务中心。二是服务社会稳定。深入开展“法律六进”;创新人民调解,规范提升医调会工作,组建交调会等专业调委会建设;深化“牵手”工程,做好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三是服务民生保障。实施法律援助“惠民工程”,开展“党员律师进社区”活动。四是服务新农村建设。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深入推进“一村一法律顾问”、“法律服务结对助推新农村”、“党员律师结对服务农业大户”等活动,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制度建设到位
不断探索推动党建工作的长效机制,先后建立健全了党总支(支部)工作制度、党员学习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工作交流汇报制度、党组成员联系支部制度等。完善监督评议制度,强化机关效能,推行公开承诺、督诺活动,接收社会监督,引导全系统党员做表率、当标兵,形成心齐、气顺、风正、劲足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