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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 廉洁 为民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汤溪人民法庭庭长刘敬
www.zjol.com.cn  2012年06月26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刘敬,男,大学文化,1987年4月入党,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第一党支部委员会纪检委员,汤溪人民法庭庭长,曾获2010年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称号,2011年被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全省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在司法工作中,他能够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始终坚持“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自觉践行执法为民的服务宗旨。汤溪法庭所在的辖区涉农纠纷较多,部分群众对诉讼结果不满意,往往越级上访。为此,刘敬在审判工作中十分注重诉调衔接,在作出判决的同时能够让双方都能得到最大限度的满意。如:结合农村法庭辖区性质,积极探索新时期诉讼调解工作的新特点、新规律,制定了汤溪法庭诉调衔接操作规程,并向辖区内的各相关部门发放。他还多次参与金西开发区组织的纠纷调处工作,指导人民调解调处纠纷,协助辖区内的各公安机关派出机构、乡镇调处矛盾纠纷。2011年成功调解了一起由征用土地引发的三十多年的权属纠纷,此外还指导、参与汤溪镇高畈村74亩承包山的承包合同解除。另外,通过建立经常性的沟通机制,组织法官定期与当地政府、企业负责人、村委会委员座谈,为新农村建设贡献自己的专业知识。针对金西开发区在黄土丘岭开发、征用土地、招商引资过程中涉及的法律问题,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参与开发区召开的协调会,提出司法建议,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多年来,他以良好的工作作风,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在带领全庭干警完成各项审判任务的同时,坚持把调解工作贯穿于审判工作始终,创新性地建立了诉讼和人民调解有效衔接的机制,平均每年指导、参与人民调解纠纷近百件,为推动社会矛盾化解提供了有力保障。

来源:  作者:  编辑: 麻雪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