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履行教育、监督、惩处、保护四项职能,努力以反腐倡廉的扎实工作取信于民;以公正廉明、严于律己、勤政为民的人格力量,在检察系统树起威信;以不徇私情、不思索取的一身正气,赢得全院检察干警、职工的尊敬和爱戴。她,就是永康市人员检察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蒋向青。
高标准抓学习。她十分注重理论知识的学习和更新,她不断加强自己政治理论学习,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十六大、十七大及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切实领会其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并坚持不懈地用与时俱进的理论指导检察工作实践,坚持不懈地把与时俱进的理论融会贯通于检察文化建设中去。2008年参与完成省院课题《我国检察制度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的完善》,并获得了全省检察理论研讨会年会三等奖。
高素质带队伍。她坚持用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以坚定的原则性、严谨的作风、坚韧的毅力和高尚的人格魅力感染人、带动人。无论是基层调研工作,还是研究案情、走访案发单位,坚决执行“四大纪律、八条要求”、“廉洁从检十项纪律”和“四条禁令”等的各项要求。十几年来,她切实做到自省、自重、自警、自励,用良好的政治品质和廉洁形象去影响人和感染人。2005年,蒋向青负责永康市人民检察院基建小组各项工程款、办公物品采购款等的监督审查工作,保证了基建期间没有任何违反纪律的事件发生。 “文化是人的灵魂”。她积极探索以文化建设来推动检察工作的发展。结合检察文化建设积极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并积极致力于“四进三上二提醒”推进廉政文化建设,2008、2009年永康市院获“金华市级的廉政文化进机关示范点”后,2010年又被命名为“省级廉政文化进机关示范点”。
高品质干事业。她积极探索新的监督途径,强化内部制约机制。她提出了整合监督力量,构建责任制监督机制,建立“四会同”制度——“会同兼职纪检监察员开展日常性监督工作;会同行装科、自侦部门扣押款物专项检查;会同自侦部门开展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象专项检查;会同专职检察委员会委员开展办案质量检查”。在此基础上她制定了《永康市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实施办法》、《永康市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实施意见》、《永康市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暂行规定》等一系列制度。她撰写的《把握监督难点,积极构建检务督察工作体系》的文章在全市检察系统检务督察工作会议上作典型经验交流,受到充分肯定与好评。
高水准工作。在她2005年担任纪检组长以来,永康市人民检察院连续5年被评为永康市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纪检监察工作连续两次在金华市人民检察院考核中名列第一,并被记集体三等功;继2008年全省检察工作规范化分类考核中,纪检监察工作居全省同类院第三后,2009年又居全省同类院第二;她本人也多次获得永康市“十佳干警”、“优秀党务工作者”和金华市“巾帼建功”标兵、金华市“廉洁家庭”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