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毅飞,男,汉族,1958年5月出生,山东费县人,1980年10月入党,1975年7月参加工作。2011年被派任农村工作指导员,工作期间,积极发挥民政工作特性和自身特长,认真做好农村指导员工作,被省委授予第六批省农村工作指导员先进个人。
在农村大舞台,党毅飞发挥民政工作的特性和自身特长,认真做好农村指导员工作,积极为民办事,努力在政府和农民间架起贴心的桥梁,真正成为一名名符其实的农村方针政策的宣传员、经济发展的服务员、社情民意的调研员、矛盾纠纷的调解员、基层组织建设的督导员。
强组织,创建坚强基层组织
如何指导建设一支具有凝聚力、战斗力的村级基层组织,是党毅飞担任驻村工作指导员的一项重点工作,俗话说“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在工作中党毅飞始终把基层组织建设作为一项龙头来抓,切实加强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促进村级组织的正常运行。
重民主,优化和谐发展环境
担任农村工作指导员后,党毅飞始终把民主管理、和谐发展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十分注重村情民意调,深入村组,走门串户,体民情,访民意,调查研究,收集村情、户情的基本资料,与村干部和村民座谈,在摸清村情的基础上,与村两委一起排查主要矛盾,研究化解措施。同时党毅飞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使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制度更加健全,程序更加完善,效果更加明显,群众更加满意。
抓规划,建设现代富裕新农村
认真开展以“科技兴村,经济强村,文明建村,民主理村,依法治村”为特色的新农村建设,结合“建设全面小康村,推进城乡一体化”工程,党毅飞发挥自身优势,协同村两委争取各方支持,积极推进华锋村新村规划建设工作。
严要求,树立自身良好形象。
在村指导工作中,党毅飞时刻严守党纪国法,十分注意自己言行举止。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尤其是严格执行下基层“五不准”廉洁自律制度,无违法违纪现像。带头遵守国家法令、法规,遵守社会公德,严格遵守农村工作指导员有关纪律规定,不吃拿卡要,不接受村民请客送礼,诚信为人,答应别人的事,要尽力做到,并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答复,处事公平、公正,提高自身的人格魅力,树立自己的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