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波,男,1974年12月出生,现任嵊泗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嵊山工商所所长。在创先争优活动中,郭波牢固树立了“为民服务”的理念,积极履行职能,把心思凝聚到干事创业上、把精力用到助动发展上、把功夫下到重点工作上的要求,扎实推进全所的各项工作。
在工作中他把食品安全监管作为所里的第一要务来抓,安排责任区干部对辖区内的食品批发户和婴幼儿乳品经营户进行全面梳理,确定重点监管对象,召开经营者座谈会,进行教育引导,积极推行食品安全电子化监管,派员对已经配备电脑的的经营户先行进行软件安装和数据录入,借此积累经验、树立典型。采取逐级、分批培训的方式。在此过程中,他还经常指派责任区干部上门,指导、解决经营户在软件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难题和疏漏。使辖区内的食品批发户和婴幼儿乳品经营户全部安装了食品安全电子监管系统,软件安装率和使用率均达到了100%。
在2011年行风民主评议活动中,他从日常行为、监管职能、执法理念、工作作风等多方面入手,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召开行风评议恳谈会,请他们找问题、提意见,找出自身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就此带头改进工作。该所还荣膺“2009-2010年度全省政风行风建设争优提名奖”,成为全省工商系统唯一获此殊荣的基层工商所。
去年6月,宁波、舟山等地相继发生的“毒贻贝”事件,在事件的处置过程中他积极作为,带领责任区干部主动走访当地的贻贝养殖户、专业合作社和加工企业,访忧问苦,并与地方政府联系,为解决贻贝销售难题出谋划策竭尽己力。此间,他还大力宣传使用“嵊泗贻贝”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提升“嵊泗贻贝”的产品信誉度,耐心解答企业主提出使用“嵊泗贻贝”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相关事宜。迄今嵊山已有5家水产加工企业、3家专业合作社,和2家个体工商户(试点)许可获准在各自的产品包装上使用“嵊泗贻贝”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在工作中,他充分发挥自己市级办案能手的作用,悉心传、帮、带,和办案人员一起多次深入现场,约谈当事人,敦促指导办案人员规范书写各类办案文书,遵循案中约谈、案后回访等程序,既顺利办结了案件,又提高了年轻同志的办案能力。此外,工作中要充分运用行政指导手段,引导经营户规范经营。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郭波能自觉廉洁从政,用好自己手中的权力,多次拒绝监管服务对象的请吃和礼物。在他的带领下,嵊山工商所的全体同仁用他们青春和生命谱写着“碧海忠诚”。几年来嵊山工商所曾先后荣获全国先进工商所、全省工商系统星级文明规范工商所、市局集体三等功和十佳先进集体等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