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6月27日讯 或是交友不慎,或是自甘堕落,或是太过无知,他们和毒品沾上了关系。这一沾,也让他们的生活衍生出了无数毒素。昨天是国际禁毒日,让我们走近那些被告席上的涉毒者,去听那带着血与泪的故事。
吸毒带来的“富业”
这一男一女,一个负责联系“客户”,一个负责提供毒品,“生意”做得很红火。国际禁毒日当天,他们终被法律惩罚,也成了反面教材的典型。
周某,男,杭州人,今年40岁,两年前,染上了毒瘾。“我知道吸毒不好,但还是禁不起诱惑。”吸毒后,周某整天沉迷于幻想,无心工作。他说,自己没有当好一个丈夫与爸爸。
丁某,女,杭州人,今年32岁。从小父母离异的她,一直跟着奶奶和妈妈生活,家人的宠爱弥补了父爱的缺失,从小无忧无虑。可终因交友不慎,她过上了灯红酒绿、纸醉金迷的生活,还因此染上了吸毒的恶习。
因吸毒,周某和丁某需要大量钱,两人相识后便决定一起贩毒,过上了以贩养吸的生活。
公诉机关指控,从今年1月开始,被告人丁某负责电话联系吸毒人员,再由被告人周某提供毒品,二人先后8次将重7.77克的毒品贩卖给他人,情节严重,应当以贩卖毒品罪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中,周某和丁某均表示,贩毒并不是为了赚钱,而是每次将毒品“抠出一点”供自己吸食。对自己的行为,他们都表示很后悔。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最后,周某被判了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丁某被判了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
法官告诉记者,由于吸毒需要经济来源,目前,很多吸毒者都是以贩养吸,且有前科。近几年,女性和利用未成年人贩毒的比例也在逐渐增长,而贩毒者以新居民居多,本地居民则多为容留他人吸毒。
毒贩子报了110
料定“毒贩子”范某不会报警,朱某、沈某、虞某这三位“瘾君子”便大胆对范某进行了抢劫,而这一抢,四人都栽了。昨天下午,朱某、沈某、虞某站在海宁法院的被告席上,为他们的抢劫行为接受法律的审判,而范某则已被海宁检察院以贩卖毒品罪提起公诉。
朱某、沈某、虞某三人可谓前科累累,曾因吸毒被劳动教养。
今年2月12日下午,沈某与虞某用180元,并抵押一部手机,买了一小包毒品。随后,两人来到朱某家中,一起分享毒品。当时,朱某女友也在,看三人轮流吸食毒品,她也加入了这一行列,很快,毒品就被吸完。
可朱某和沈某仍觉不过瘾,便想出了一条“妙计”。实际上,这“妙计”就是假意向毒贩子范某购买毒品,再趁机进行抢劫。当晚,朱某从家里拿了一把水果刀,准备吓唬范某。随后,虞某将朱某与沈某载到与范某约好的地点。沈某上前假装购买,而朱某则趁着天黑,悄悄来到范某身后拿出水果刀,架在范某的脖子上:“不许动,把东西交出来!”
实际证明,沈某与朱某的这一举动,很有效果。不久,他们就从范某处劫得了两部手机,280元现金,及0.9克冰毒。事成后,虞某开车将两人送回了家。
谁知,被抢的范某,越想越不甘心,最终报了警。很快,朱某等三人陆续归案,而原本想隐藏自己贩毒事实的范某,也露出了马脚。
本以为这个抢劫计划天衣无缝,被抢人只有“哑巴吃黄连”的份,谁知,却遇到了个不计后果的毒贩子。黑吃黑的结果,可想而知。这样的故事,让人一笑之余,也多了分沉重的思考,吸毒、贩毒衍生出来的社会问题,还是很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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