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杭州6月30日讯记者今天从省纪委监察厅获悉,为认真落实“四大国家战略举措”,深入推进“四大建设”,省直部门今年第一批分别向舟山市、义乌市下放了400项和357项行政审批及管理事项,并从7月1日起施行。
为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省政府下发了《关于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推进舟山群岛新区建设发展的决定》。省纪委监察厅积极主动地发挥职能作用,在各有关职能部门的支持下,提出了向舟山市、义乌市下放行政审批权限及管理事项的具体意见、建议。经省委、省政府同意,日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服务保障改善发展环境大力推进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建设和义乌市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明确了省直部门今年第一批下放给舟山市、义乌市的行政审批及管理事项。省直有关部门继续保留的部分审批事项,承诺在法定审批时间的基础上平均提速1/4。凡涉及舟山市、义乌市的省级重点工程项目招投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部由两市负责实施。
按照“下放审批权限,简化审批程序,提高行政效能,优化行政服务,改善发展环境”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意见》明确指出,省直有关部门和舟山市、义乌市要根据“流程最优、环节最少、时间最短、服务最佳”的要求,按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30天”的目标,切实做好审批流程简化工作,同时加强规范管理,防止发生违法违规问题。要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推进行政决策过程和结果公开,推进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大力推行和规范网上审批,充分发挥省政府网上办事大厅的作用,将分散在省直部门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统一集中到网上服务窗口办理,提供优质高效服务。要积极推进行政服务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建设,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拓展政务服务内容,推广行政审批服务全程代理制,进一步完善“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一个窗口收费”的运行模式,进一步提升“一站式服务”、“网络化服务”水平。
《意见》强调,省直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加强对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建设和义乌市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服务,创新服务方式,深化作风建设,全面推行服务承诺、首问问责、限时办结、效能监察等制度,建立各种形式的“绿色通道”,做到急事急办、要事快办、特事特办。
纪检监察机关要推动和督促省直有关部门和舟山市、金华市、义乌市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支持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建设和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的各项政策措施,扎实做好有关规划计划编制、平台建设、项目实施、招商选资等工作,及时发现和坚决纠正观望懈怠、贻误时机、应付了事的行为,切实维护政令畅通。
《意见》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政务公开工作机构、政府法制部门和相关监督机关要切实承担起监督检查的职责,充分发挥电子监察系统的作用,实现对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监督的全程化和实时化。把试点工作的服务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行政机关绩效考核内容,定期考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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