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洛阳市第十二中初一生物老师马昭辉发起了一场“民主投票”,内容是让同学们选:1.让她教课还是不教;2.让本班调皮学生豪豪走。如果选老师的票多,老师可以不教,如果选豪豪的票多,豪豪就得自动退学。投票的结果是8名学生选了老师,剩下的全投了豪豪。九年制义务教育是国家法律规定的强制性教育,豪豪却被学校通过一场“民主投票”强迫退学。
民主投票,这个词对于大多数国人而言还是有些陌生的,因为在我们的生活中,这样的民主历练还不算多,很多时候都是“被代表”。对初中生而言,小小年纪就能经历这样的民主历练,原本是一件好事,民主投票确实是当代教育亟需补上的一课。只可惜,他们“民主投票”的目的,竟然是强制另一名自己的同学退学。这样的种子种下去,非但不可能收获民主之花,反而会结下暴力的苦果。善于思考的学生也许感到疑惑:民主究竟是个好东西还是坏东西?不善思考的学生则可能认定,民主就是少数服从多数,无论少数被多数怎样要求。
禽流感时期,曾有两个农民工因为感冒咳嗽被全体乘客举手表决赶下长途客车,两人只得摸黑顺着高速公路往家走。与之相比,全班投票强制某个学生退学,显然有过之而无不及。试想,如果只要多数人同意,少数人的教育权就可以被直接剥夺,那么,少数人被瓜分财产甚至被剥夺生命,又有什么不可以呢?不管这名叫豪豪的学生有着怎样的过错,但作为受法律保护的未成年人,其受教育权是不容任何人剥夺的。所谓义务教育,既是家长的义务,更是学校的义务、国家的义务,因此,强迫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退学是不合法的,是必须被严厉追责的。
现代民主与“多数人暴政”的一个重要区别就在于:后者只是简单的少数服从多数,于是人人都可能像苏格拉底一样被多数判决死刑;前者则特别强调基本人权高于一切,在基本人权面前,多数决定的原则无效。因此,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是不容许被“民主投票”的,这种投票只是一种伪民主的“多数人暴政”。更何况,这样的“多数人暴政”因为强势教师的参与和主导,变得根本就不可能有公平可言。所幸,还有8名学生勇敢地把票投给了老师,无论他们是以怎样的理由作出这一决定,也无论这一票会不会让他们以后的学习生活受到影响,仅是这份真诚与勇气,就值得称赞。
对于一个初一的学生,即使调皮捣蛋,学校和老师也绝对没有权力强制其退学。“民主投票”强制学生退学,是一种不负责任的教育,一种不称职的教育,一种功利主义的教育。用“民主投票”的荒诞办法去强制一个学生退学,就像有网友说的那样,“一场看似民主的行为,伤害了所有参与的人,这是一场教育的悲剧”。当所谓“民主投票”成为强者恃强凌弱的工具,这样的“民主教育”是非常可怕的,它在本质上是一堂教育学生从小屈服于权力、屈服于强者的暴力课。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