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7月6日讯(记者 潘杰 通讯员 王玉林 谢晓颖)今天上午11点42分,钱江一桥由北向南往滨江方向发生了一起3车相撞事故。
事故原因是一辆车牌为浙A6999K的奔驰车越过道路中心线,撞上对向行驶的一辆本田小轿车。两车车头严重变形,本田车还被撞出了本车道,后方一辆雪佛兰小轿车刹车不及,也和奔驰车来了个“亲密接触”。
复兴消防中队的官兵抵达现场救援时,34岁的奔驰车女司机陈某脚部被卡,消防官兵用了3分钟扩张车内空间将其救出。据了解,当时陈某并没有太异常的表现,简单和医务人员就伤情做了沟通,只是精神状态一直有些恍惚。
交警部门现场对其进行了酒精浓度呼吸检测,确认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零。但随后的尿检显示氯胺酮呈阳性,这意味着陈某涉嫌毒驾。而警方在细查之下发现,2011年4月19日,陈某就曾因“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继续驾驶机动车”被拱墅交警大队查获并进行处罚。
目前,案件已移交景区公安分局进一步处理。
据了解,目前暂无法律法规对“毒驾”设定相应的法律责任。公安机关交警部门在执法实践中,对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禁毒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对吸毒行为本身采取行政拘留、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及强制戒毒等处罚;造成严重后果且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以上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或根据不同情节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