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09日讯 地沟油、染色馒头、牛肉膏、毒血燕……食品安全越来越成为人民关注的焦点了,日前,宁波江北法院审理一起涉及食品安全的案件。张华和刘艳夫妇利用麻油、大豆油、香精、色素进行麻油和辣油的勾兑,而后贩卖给快餐店、菜市场摊贩等,销售金额共计20余万元。
张华和刘艳夫妇因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判刑。
夫妻两人勾兑16万瓶假麻油
据张华说,他们是从2003年开始在暂住房内生产伪劣的天天香牌麻油和辣油。他们开的是夫妻店,由张华调配,刘艳协助封口、贴标签等。
在他们的暂住房内有四五个大油桶,张华和刘艳按照客户的需要不同,调制不同比例的麻油。但是大部分客户需要的都是那种没有麻油成分的。张华就在一个大桶里倒上200公斤左右的大豆油,再加入1公斤的香精、2.5公斤的色素,然后进行搅拌。搅拌后,他和老婆刘艳把这些假麻油灌装、封瓶、贴商标、包装。
如果有客户下订单要求一定比例的麻油,张华就会按照上述方法搅拌材料,再加点麻油进行调配,但这种情况很少。
张华夫妻两人每年生产1000箱假冒伪劣麻油,到目前为止生产了8000箱左右,其中每箱差不多20瓶。这样算起来,他们差不多生产了16万瓶假麻油。
他们交代,用来生产假麻油的香精、色素,以及包装用的瓶子、盖子、商标都是从安徽老家一家油脂公司购进的,他们生产的“麻油”、“辣油”都是打着天天香牌,也是这家公司口头授权的。
夫妻双双被判刑
假麻油和辣油生产出来以后,张华会到一些摊贩、饭店、快餐店进行推销。由于张华的“麻油”价格比市场价便宜,受到一些商家的欢迎。
去年12月30日晚上,张华和刘艳的加工点被警方查获,二人也当场被抓获。警方从二人处缴获“天天香”小磨麻油(大红标)420瓶(每瓶400毫升,共计货值人民币2100元)、香精2桶、色素2桶、老作坊麻油商标13000张、小车麻油商标12000张、送货清单8本、打印机等物。
经鉴定,张华夫妇生产的“天天香”小磨麻油产品名称与其真实属性不符,系不合格产品。
宁波江北法院日前审理此案。宁波江北法院认为,被告人张华、刘艳合伙生产、销售伪劣产品,销售金额达人民币208819元,其行为均已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其中部分属未遂。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最后,被告人张华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十二万元;被告人刘艳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六万元。
(文中皆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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