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强在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协调小组会议强调
强化保护抢救工作 打造精神富有载体
浙江日报杭州7月10日讯 今天,省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工作协调小组第一次会议在杭召开。省委副书记、协调小组组长李强在会上强调,要认真贯彻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扎实推进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工作,在系统调研、科学决策上抓落实,在完善方案、有序实施上抓落实,在强化保障、措施到位上抓落实,在优化服务、协作共建上抓落实,在广泛宣传、营造氛围上抓落实,努力把历史文脉传承好、保护好,为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浙江作出贡献。副省长王建满参加会议。
李强在充分肯定前一阶段全省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工作后指出,历史文化村落作为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是精神文化产品的宝库,是广大农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家园,也是精神富有的重要载体。推进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既可以传承和弘扬我省优秀的乡村文化,增强全省人民文化自豪感和心灵归属感,也可以改善广大历史文化村落居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促进乡村休闲旅游业提水平、上台阶。
李强强调,要围绕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专题调研,努力创新调研方法,充分发挥各方面的资源优势,开展联合攻关,为科学决策提供支持。要按照分级负责、示范带动的原则,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设计、高水平建设,力争到2015年全省历史文化村落得到基本修复和保护。要按照项目化管理的要求,对历史文化村落保护项目实行全程化管理、差异化管理、规范化管理、民主化管理。要保证资金和土地等要素供给,鼓励工商资本参与,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资金供给力度,为保护利用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李强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通力协作,加强资源整合和指导服务,建立专家指导组和部门联系市县制度,做到历史文化村落的点定到哪里,相关部门的指导和服务就跟到哪里。
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省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和《全省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