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行”了52年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终于在这个夏天迎来“大修”,日前,国家四部委发布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它呈现出全体劳动者都受到保护、高温天气有了明确界定、气温40℃以上停止露天作业和35℃以上可领高温津贴、用人单位违法成本增高等诸多亮点,给炎炎夏日下辛勤劳作的人们带来了政策上的清风,着实令人欣慰。
连日来,骄阳似火,酷暑难当,高温炙烤下的禾城,处处上演着一幕幕劳动者挥汗如雨、勤奋工作、坚守岗位的感人场景:建筑工人的衣服湿了又干、干了又湿,交警顶着烈日维持着交通秩序,手拿扫把的清洁工皮肤被晒得通红……这种高温不下火线的职业精神令人敬佩,这些高温下工作着的劳动者理应被给予更多关怀。高温不仅考验着人的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也考验着一座城市的人文情怀。如今,以人为本的观念深入人心,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人的生命、健康大于经济效益,高温下保护劳动者的权益、维护劳动者的根本利益,是迫切而不容回避的劳动保护问题,《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实施说明了这一点。
在许多人看来,高温关怀无非就是发点钱补贴一下,实际上它远不止于此,它是民生关怀的重要组成部分,更多体现在对劳动者的尊重与关爱上。比如,劳动者在高温下停工不停薪、减工不减薪的权益;在高温作业中中暑应享受工伤待遇的权益;高温津贴不得计入最低工资的权益等等。此次实施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对此作了详细规定。令人欣慰的是,每年的这个时候,禾城许多企业都会行动起来,为高温下坚守岗位的劳动者送去清凉,可是一些企业的高温关怀也存在流于形式的现象,有的单位口头关怀,实际上却以“工期太紧,不能耽误”等为借口,迫使劳动者高温下持续作业。
高温是实实在在的高温,高温关怀切莫流于形式。如今,政策的清风拂面而来,我们的各行各业各单位,都应携起手来编织起片片“绿荫”,工会和劳动监察部门也应切实履行职责,督促有关企业,让这种清凉吹到劳动者的心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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