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13日讯 陈某是金华一所中学的男老师,和女网友同居三天后分手,随后不断接到对方电话,“我怀孕了需要流产费”、“小孩出生了要抚养费”、“小孩生病需要治疗费和护理费”,一年多时间里,他为此掏了10多万元。
最后,陈某忍无可忍,报警了,这才发现,对方压根就没生过什么孩子。
昨天,他的“女友”因诈骗罪被金华市婺城区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同居三天,两人就分手了
陈某,41岁,离异。
一次网上聊天时,“热心”网友给他介绍了个女友——37岁的小珍。她皮肤白皙,面容姣好,陈某看到照片,很满意。
2011年春节正月初三,两人在永康火车站见面了,双方“一见钟情”。
因为天色已晚,陈某就让小珍和他一起回了金华。
当晚,小珍留宿在陈某家,之后两人便以男女朋友的名义住在了一起。
恰逢春节,陈某还带了这个新女友回了白龙桥老家,见过自己父母亲戚,全家都很开心。
正月初七,小珍提出想回永康,陈某开车送她。途中,陈某看到一口池塘,说想钓鱼,小珍就提出自己开车到永康市区玩一会儿,再回头来接陈某。
没想到,小珍刚开出没多久,车子就和一辆电瓶车撞上了。小珍打电话给陈某,要了2000元钱处理事故。
这事让陈某心里不舒服,责怪小珍自己开车出了交通事故,还问他要钱,把钱看得太重,提出分手。
事后,陈某还对那位介绍他俩认识的网友说了些气话,传到小珍耳朵里,小珍非常气愤。
看到“孩子”的照片,他一次次给她汇款
一个月后,小珍发现自己怀孕了,打电话告诉陈某,陈某坚持要把孩子打掉,钱由他出。
此后,陈某便经常接到小珍电话或短信,几乎都是问他要钱。
先是收到短信:小珍从楼上摔下来了,在杭州抢救。陈某提出想去看看,但对方却不告诉他在哪个医院。后来查明,小珍压根就没摔过。
去年六月,小珍提出当面谈流产费的事,陈某给了她一万元,说好此事就此打住,两人算清了。
但没多久,小珍又问陈某要钱。理由是,孩子没打掉,要到北京做引产,需8万元。
一番讨价还价之后,陈某给小珍汇了4万元。
但几天后,小珍却跟陈某说,孩子早产,已经生下来了。她把孩子的照片发给陈某,索要抚养费。陈某一看照片,无语了。孩子长得和他自己5岁的儿子很像。
此后,小珍更加频繁地给陈某打电话:孩子要给杭州的亲戚抚养,要抚养费;孩子得了心脏病,需要医药费,小珍得了肾炎,急需医药费……
对此,陈某虽然很恼火,但也无可奈何,一次次地汇钱给小珍,“她说如果我不给钱,她就要抱着孩子到学校来闹。我是老师,如果被人知道有个私生子,影响会很不好。”
报警后真相大白 孩子早已流掉
今年5月,小珍和陈某见了面,声称让他去永康看看孩子,陈某就开着车带着小珍一起去永康。路上小珍又故意和陈某发生争执,装作生气,把车钥匙扔出了窗外。陈某冲下车寻找,却怎么也找不到钥匙了。
第二天,小珍独自到丢钥匙的地方仔细搜寻,在草丛中找到了钥匙。小珍就把陈某的车开到了永康,停在一个地下车库里。然后打电话给陈某,让他拿钱来赎回车子。
陈某还在电话里对小珍说:“要么把车子还给我,要么让我见见孩子。”但小珍坚持要陈某先给钱。陈某终于忍无可忍,也觉得事情不对,就报了案。
看守所里,小珍才终于吐露出事情:“怀孕一个月后,我就吃药把孩子流掉了。”
至于她发给陈某的那张照片,是网上找来的。因为那位介绍他们认识的网友看过陈某5岁儿子的照片,就参照他的摸样在网上搜了一张很像的照片。
当检察官问为什么要骗陈某时,她说:“在一起两三天他就要分手,肯定是想玩玩我,我实在气不过,才想报复他。”
昨天,小珍因诈骗罪被婺城区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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