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18日讯 近日,地处上虞的浙江闰土新材料有限公司负责人从上虞市工商局注册分局领取了工商营业执照。核准经营范围为“化工新材料研发、技术服务;项目投资”。
上虞市工商局注册分局负责人称,不要小看“闰土新材料”这本营业执照,它可是重新修订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后,我省首家获得核准登记的从事化学危险品生产的企业,曾“惊动”了浙江省工商和安监两部门。
去年底,上虞化工行业的龙头企业——闰土股份有限公司注资2亿元新设立一家生产氯碱的子公司——浙江闰土新材料有限公司。在已取得《化学危险品生产、储存批准证书》情况下,于今年4月向上虞市工商局申请注册登记。
由于2011年12月1日实施的重新修订后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取消了《化学危险品生产、储存批准证书》,对化学危险品生产应取得何种许可规定尚不明确,对注册从事化学危险品生产的企业取得危化品生产审批是否应前置,安监部门与工商部门产生意见分歧,也使浙江闰土新材料有限公司注册进程“卡壳”,2亿资金被闲置。
如何帮助企业尽早上马?上虞市工商部门认为根据重新修订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危化品生产的前置审批文件,企业必须取得《安全产生许可证》才能核定危化品生产的经营范围;安监部门则认为《安全审查意见书》也可以作为企业设立的审批文件。
经过上虞市工商局多次积极向绍兴市工商局、浙江省工商局、绍兴市安监局、浙江省安监局反映沟通和努力,最终,浙江省工商局与浙江省安监局经会商确定危化品生产的前置许可文件应为《安全生产许可证》,考虑《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在企业试生产一年半后才能取得,为企业建设需要,可核定经营范围为“项目投资”。
此次两部门“大碰撞”,为工商部门今后办理此类企业登记厘清了政策界线,也为浙江闰土新材料有限公司顺利获得核准创造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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