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市本级教育系统召开“道德讲堂”建设工作推进会。继市交通局率先“开课”之后,“道德讲堂”正陆续在26个试点单位铺开。据悉,此次“道德讲堂”建设将分为三个阶段进行,围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内容开展宣讲活动,以求达到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公民思想道德素质的目的。
为什么要开展“道德讲堂”建设?一者,它因应了当下社会对于“心体光明,暗室中有青天”的“道德饥渴”。二者,也是更重要却常常被忽视的,厚德还可以载物,“精神富有”反过来能够促进“物质富裕”。试想,假如我们生活在一个私欲纵横、以邻为壑、“他人即地狱”的失德环境中,食品安全、工程质量、官员操守全面溃堤,那么势必增加社会运行的成本。在讲求城市竞争力的时代,运行成本的增加意味着什么?答案不言自明。
关键是,我们究竟应该如何开展“道德讲堂”建设?这方面应力避说教式的宣讲惯性。事实上,身处“道德高地”浙江的嘉兴人,我们身边从不缺乏鲜活的“最美”案例,从俞文华到吴菊萍,再到最近引起各方关注的海宁“抓举哥”陈苓、秀州中学14岁的周鑫浩同学,他们的行为在完美诠释“何为道德”的同时,也在浸淫、感染着周围人,让人明白道德楷模并不是高高在上,做好事、成“最美”也并非遥不可及。
当然,作为社会存在的一部分,道德建设不可能“单兵突进”,只有当其与法律、制度相辅相成、协同推进时才能够取得“立人正心”的预期效果。还是那句话,好制度可以让坏人做好事,坏制度可以让好人做坏事——没有法律、制度的保障、约束,单纯诉诸个人内心的道德自律和“良心发现”来实现社会的治乱承平,即使不能算“最靠不住”,至少也是不稳定的,难脱“乌托邦”的色彩。
一言以蔽之,在大力创建“三城一市”的今天,我们需要道德、呼唤良心,更有必要借助法律与制度等手段,扶起社会“遗失的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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