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19日讯 建筑泥浆偷倒乱排屡见不鲜,究其原因有很多,其中个人承包运输、自寻排放点是主要原因之一。不过从下个月起,这种现象将被有效杜绝。
昨天上午,市建管局召集在绍建筑企业分管桩基施工的负责人、外地驻绍分公司(办事处)负责人,及从事建筑泥浆运输的单位(个体)负责人,召开市区建筑泥浆处置管理工作会议。记者从会上获悉,《绍兴市区建筑泥浆处置管理暂行办法》8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明确规定今后建筑泥浆处置将建立市场化运作,个人不得从事建筑泥浆的运输和处置。
据悉,近年来,随着绍兴市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市区建设工程项目日益增多,建筑泥浆产出量越来越多。据统计,2010年市区房屋建筑泥浆排放量已达50万立方米,然而目前建筑泥浆载运、中转、消纳等环节管理比较混乱,导致偷排乱排泥浆等违规行为时有发生。“目前市区建筑泥浆的运输多由个体户承包,监管难度大。”市建管局相关负责人说,市区共有20多名承包运输建设泥浆的个体户,而且实际操作中他们自行寻找建筑泥浆排放点,形成排放点规模小、地点散乱的特点,监管难,极易发生偷排现象。
《绍兴市区建筑泥浆处置管理暂行办法》(下简称《办法》)分总则、处置管理、执法监督、附则四章,共三十二条。规定成立市区建筑泥浆处置管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明确各部门的管理职责,统一协调、督促、指导各相关部门做好建筑泥浆处置管理工作。
“《办法》主要有三大措施严管建筑泥浆的运输和处置。”市建管局相关负责人解读说,第一个举措就是实行市场化运作,改变由个体承包运输建筑泥浆和处置的现状,将这些个体整合成运输单位,统一公司化管理,而且公开市场准入制度,施工、运输单位有偷排等违规行为被查获,将被限制市场准入。
其次是政府统一规划,建设建筑泥浆排放点,实现定点排放。要求运输单位要严格遵守密闭化运输,不得超载;按规定时间、路线行驶;车辆驶离装卸现场应净车出场,不带泥上路等要求,而且以后每辆建筑泥浆运输车辆上都会安装GPS进行监控。
第三个举措是实行联单管理制度。即对建筑泥浆装载、运输、计量、流向、结算付费等环节实行全程监管,运输单位按要求将建筑泥浆运输到规定的消纳场所,并先后取得经施工单位、消纳场所、越城区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确认的运输结算凭证,才能凭证向施工单位申请结算付费。
据介绍,该《办法》为绍兴市首次制订,适用于绍兴市区(越城区、绍兴高新技术开发区、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镜湖新区辖区)范围内建筑泥浆的运载、中转、消纳、利用等处置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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