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19日讯 “滴答滴答”,5楼的水滴到了4楼,“当当当”,4楼的人拿铁榔头砸5楼人家的防盗门,“砰砰砰”,5楼的人半夜举起凳子扔向水泥楼板……
几个回合下来,可谓两败俱伤。4楼和5楼人家伤了和气,还各自惹了一肚子火。缘何隔着天花板的两户人家闹得如此凶?
导火线点燃长期积怨
冯氏(化名)住在电子社区某幢居民楼的404室,60岁,和女儿住在一起;李氏(化名)住在同幢楼的504室,71岁,丈夫去世,一个人住。
这两家有些积怨,平日里几乎说不上半句话,除非是吵架的时候。
6月24日上午8点,5楼的李氏在阳台上浇花,一不小心水浇得太多了,加上风一吹,水滴到了4楼冯氏家。
听到“滴答滴答”的滴水声,冯氏敏感地认为是李氏故意所为,是对她的挑衅,火气一下子蹿上来,高声说着粗话:“什么呀!水弄到老娘家……”
“不小心浇花,一点水而已,叫什么呀!”李氏毫不示弱。
“什么!你还理由充足是吗?”冯氏生来脾气暴躁,胸中怒火已无法控制,“谁怕谁呀!你要怎么样?”冯氏不管三七二十一,气得抄起铁榔头向5楼走去。
“当当当”,冯氏拿着铁榔头对着李氏家的防盗门一顿痛敲,李氏马上报了警,民警不久过来把双方劝开。
李氏觉得自己吃了“大亏”,当天晚上辗转反侧难以入眠,起来望着被砸坏了的防盗门,心中怒火难消,举起凳子发了疯似的向自家水泥楼板砸去。
“砰砰砰”,冯氏立马被几声巨响吓醒,“我半夜听到巨响,就像是地震,吓得心脏乱跳,手脚冰冷头发昏。”冯氏随后也报了警……
同一个楼道的居民都知道冯氏和李氏不和,却没有法子劝阻,只能请社区老娘舅出马调解。
由于小事关系渐恶
6月25日上午9点,冯氏和李氏双方当事人来到社区警务站。新嘉街道老娘舅徐爱华、电子社区调解主任刘涛、电子社区老娘舅叶志奇、社区警务站莫桂林警官联合调解此事。
冯氏和李氏一见面又抬起杠来,互相谩骂。
“你们有什么深仇大恨说来听听!”徐爱华对她们说,“调解时一个一个说,不能打断对方说话!”
冯氏先说:“2008年我搬过来时大家关系蛮好,后来发现504室的拖把晾在外面,水滴在我的衣服上了,我上楼去告诉她,双方就开始面和心不和。后来我晾好衣服拍灰,504室看见后也拍灰,与我对着干。对面3楼的人也看见504室往我家的雨棚上扔垃圾,最后发展到她故意用铁榔头在水泥地上滚来滚去,于是我们越闹越凶。”
李氏接着说:“以前她刚来时我们关系是可以的,有时我也送糕点食品给她。可后来我浇花高度不够,移动一下凳子,她就说我声音响,是故意的。我上个月听人家说,404室在背后说我坏话,后来大家都不肯让步,到了鱼死网破的地步。”
听了双方的讲述,4位调解员一致分析认为,两人没有根本利益冲突,都是鸡毛蒜皮的小事引起的,加上两人脾气又倔,缺少沟通。
老娘舅“解铃”
第二天上午,双方再次来到社区警务站,老娘舅叶志奇把冯氏叫到另一间调解室,说:“一、如果你不愿意修防盗门,双方僵持下去可能要动手;二、人家说给你听的话要三思而后行,不要被煽风点火;三、你的脾气太直,也要改一改,学会控制自己,有事好好说,同样一件事,不同的说话方式就会有完全不同的效果,你说对不对?”
经过老娘舅的疏导,冯氏冷静许多。
与此同时,另外的调解员在做李氏的思想工作。
最后双方达成协议:一、冯氏敲坏李氏的防盗门,由冯氏负责修理;二、今后两人不说粗话,有事互相沟通,做好邻居。
当心结解开后,两个女人大哭,她们觉得自己活得太累了。
老娘舅感言:
这是一起涉及楼上楼下的居民纠纷案例,街道、社区老娘舅、调解主任和警官联合调解,从法律和社会公德的角度对当事人进行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通过调解人员的循循善诱,最终双方签下协议,使得纠纷得以化解。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