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裁员后公司只补偿一个月工资是否合理
2012年07月20日 18:06:53
浙江在线07月20日讯 一名某公司员工与公司签订了4年合同,但时间未到却被公司裁员,且只补偿一个月的工资。为此,其姐在金华新闻网《行风瞭望(在线)———胜平接待室》网络版发帖,寻求法律援助。
最近,一名叫“天蝎美女”网友在胜平接待室发帖说:我弟弟和市区一家公司签订了4年劳动合同之后却被该公司裁掉,而且裁掉的员工都是做了多年的老员工。可气的是弟弟被裁员后公司只补偿一个月的工资。请问该公司这样做是否合理?我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吗?请胜平记者帮我咨询一下并给予回复。谢谢!
就网友提出的问题,胜平接待室法律顾问、浙中律师事务所徐正红律师答复:公司与员工如果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那么根据劳动合同法应该给予经济补偿金。如果劳动合同到期而没有续签,则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对此如果有争议,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也可以据此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争议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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