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委员和市人大代表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浙江省消防条例》的情况进行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洪航勇、朱金坤、项勤、徐祖萼、徐苏宾,秘书长陈建华参加执法检查,市政府副市长俞东来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陪同检查。
执法检查组分两组实地察看了江干区七堡社区、江干区艮山消防中队营区和萧山区湘湖新城·闻堰镇消安办、山河村,并赴市公安消防局观摩了101米登高车、流动消防站和消防指挥中心的演示。在随后进行的专题汇报会上,执法检查组又听取了副市长俞东来关于贯彻执行“一法一条例”工作情况的汇报,以及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的情况汇报。
执法检查组认为,自消防法和省消防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市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思想重视、措施得力、成效显著,主要表现在“五到位”,即:组织到位、责任到位、宣传到位、工作到位和保障到位,“一法一条例”的实施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是,随着城市化的快速推进和经济社会的发展,法律法规的实施也面临着一些新的矛盾和问题,如经济快速发展与安全意识相对淡薄、城市楼层迅速增高与消防装备相对滞后、城市化推进与消防战备建设、繁重消防任务与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等,对此必须引起高度重视。执法检查组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贯彻实施消防法和省消防条例,切实做好消防工作,是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具体体现,是“打造东方品质之城、建设幸福和谐杭州”的客观要求,也是法律赋予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市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举措、抓实抓细,为“打造东方品质之城、建设幸福和谐杭州”做出新贡献。其次要完善举措。一是进一步加强宣传,积极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同时及时总结推广消防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场所等“消防六进”经验,切实加大消防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的消防安全意识,普及消防安全知识;二是进一步完善规划,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将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城乡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三是进一步健全组织,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突出重点,切实加强公安消防队等专业消防队伍以及重点企业、重点地区专业消防队伍和志愿消防队伍的建设,建立健全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四是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认真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加强对有关部门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消防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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