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制造车事故只为从中骗取理赔保险金
2012年07月25日 17:28:20
浙江在线07月25日讯 有人开车故意发生交通事故,只为骗取保险公司的保险金。昨天,张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被提请逮捕。
自3月全国公安机关严打经济犯罪“破案会战”以来,东阳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在走访各家保险公司时,发现一个叫张某的人与一系列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案有关联,事故出险也有蹊跷之处,怀疑是故意出险。
经侦查发现,张某(家住婺城区)、乔某(东阳人)等人低价从市场上购买二手车或事故车,加以简单修理后在中国人寿、永安、平安、天平等保险公司对车辆进行投保,然后指使吴某(武义人)等人故意制造碰撞、落水、自燃等交通事故。
2010年8月,张某从南京购得一辆丰田凯美瑞事故车,原想修理后转卖牟利。因成本过高,无利可图,张某就与乔某密谋通过故意制造人为事故向保险公司索赔。
张某出资5000元后,授意吴某于6月17日将车开到丽水莲都区,随后将其推入水塘。7月6日,拿到保险公司支付的赔偿金12.21万元。
据悉,每次事故发生后,该团伙不同意由保险公司派员对受损车辆进行定损,并对保险公司提出的定损要求故意推脱、阻扰,而是直接委托鉴定机构对车辆作出全损的结论。
由于出险车辆多为二手车或事故车,保险公司一般都拒赔。在此情况下,张宏等人即通过新闻媒体曝光、向保险行业协会投诉及向法院起诉等手段,向保险公司施加压力,迫使保险公司按车辆全损理赔,从而骗取保险金。
现初步查明,该团伙涉及案件10余起,涉案金额近100万元,案件涉及婺城、东阳、义乌、永康、武义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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