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 秀洲一男子被行政拘留
2012年07月26日 07:42:19
浙江在线07月26日讯 前天,区公安、消防部门组成的监督检查人员,对辖区生产、储存液化石油气单位场所进行排摸检查。洪合镇锦福村江家兜12号民房的程某,因违法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被秀洲区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在调查中发现,程某储存液化石油气的场所位于程某的居住楼不足20米南面和西面的两个小型出租房,出租房内大大小小的液化石油气堆满角落,部分木质和纸质杂物堆放在旁边,房间内开了灶台使用明火,严重威胁到群众的生命及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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