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27日讯 昨天,晚报大篇幅报道了平湖和嘉善的“血头”组织人员到上海金山区进行有偿献血,从中攫取丰厚回报的事情。记者后来从相关渠道得到消息,警方将对此展开调查。
警方将展开调查
昨天下午,记者致电金山血站办公室和亭林镇政府,后者未果。而前者的一名男性工作人员听了大概内容后,表示非常意外,“啊,竟然有这等事?我没听说过。”
该工作人员表示,血站的献血指标是下达给村镇的,血站只负责采血。至于怎么完成指标,则是村镇的事情。因此,对于“有偿献血”的内幕并不知晓。
“要献血的暂住者体检合格后,需要提供身份证和暂住证给负责采血的工作人员,只有本人和两证合一,才能献血,过程非常严格的。如果真有这样的事情,我们会调查的。”该工作人员说。
记者随后又将此事反映给嘉善县卫生局,相关负责人也觉得很意外,表示马上会向警方反映,从而展开调查。
平湖警方相关负责人得知此消息后向记者询问了一些情况,并表示会立即展开调查。
记者了解到,平湖市发现“血头”组织人去上海进行有偿献血的情况并非第一次。2010年,平湖市人民检察院曾以非法组织卖血罪对“血头”钱某和王某提起公诉。
《献血法》第十八条规定: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偿献血危害大
上海出现“血荒”,这是不争的事实。正因为这样,接壤上海的嘉善、平湖等地的“血头”十分活跃,用于宣传的广告在嘉善、平湖等地出现。为了获得数百元而远赴上海“卖血”的人,基本上来自这两个地方。
“现在暂且不去评价上海方面的献血制度,我们可以先说说有偿献血的危害,这就是国家为什么要大力打击的原因之一。”昨天下午,嘉兴市卫生局相关人士如此表示。
首先,有偿献血现象出现,在一定程度上会扰乱无偿献血的秩序,特别是打击那些主动去无偿献血的人的积极性。
其次,由于“血头”组织人员去外地献血,使用的都是假的信息,即使拿到了献血证,献血者以后需要用血时也不能免费使用。
第三,有的人看到献血有利可图,就会利用身体去赚钱,但不按规定献血,是会对身体造成危害的。《献血法》规定:血站对献血者每次采集血液量一般为200cc,最多不得超过400cc,两次采集间隔期不少于6个月。
此外该人士还表示,组织“卖血”并不是说血液就有问题,因为采血点毕竟是正规的,不太可能出现交叉感染的情况。但是,因为献血者通常使用假的身份信息,一旦他们的血液有问题,要追查起来难度实在太大,这对血液的管理造成了很大的麻烦。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