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27日讯 7月19日下午,桐乡市公安局2012年上半年警务工作新闻通报会如期召开,桐乡报社、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媒体记者应邀出席。这天的媒体见面会上,还有两张“新面孔”。这两位“嘉宾”是一起刚刚破获的涉案金额高达4000万元的特大诈骗案的受害人,一个姓张,一个姓金,各被骗走了2000万元。他们是受警方邀请,来参加通报会并领回被骗的巨款。
5月25日,张先生从江苏张家港赶到桐乡市公安局振东派出所报案,称自己2000万元巨款被骗。张先生说,他一直从事机械设备生意,今年1月在桐乡做生意时,经人介绍认识了一个叫杨某的男子,杨某以资金周转为由,向他借款2000万元,并承诺月利息为50万元。因为数额巨大,在借款前,张先生曾四处打听杨某的资产情况,得知杨某是桐乡某房地产公司的大股东,持有该房产公司百分之五十的股份,而且他的借款又有该房产公司加盖公章作为担保。于是,张先生信以为真,将2000万元借给了他,杨某拍着胸脯说,一个月后连本带利一并归还。然而,借款期限到了,杨某却以种种理由推托,迟迟不还款,到后来杨某就像人间蒸发一样。这下,张先生感觉到事情不妙。
其实,杨某跟在桐乡办羊毛衫加工厂的金先生也“借”了2000万元,借款理由、期限、手续与张先生的如出一辙,只不过他承诺的利息要高,月息为80万元。但结果一样,一个月后,金先生也开始四处寻找杨某无果。无奈之下,5月28日,金先生也向桐乡警方报案。
鉴于涉案金额巨大,桐乡市委常委、公安局长单志荣立即责成刑侦大队与振东派出所成立联合专案组,迅速展开调查取证工作。经查,借款人杨某,男,49岁,湖州市南浔区练市镇人,一直在桐乡做房地产生意。警方随即对两份借款合同上加盖的某房产公司的印章进行了鉴定,结果是这枚印章系私刻的“赝品”。显然,杨某是名借实骗。那么,杨某“借”到这4000万元巨款后到底去了哪里?专案组民警在调查取证的同时,也在想方设法寻找杨某。6月2日,警方获得可靠线索,将躲在一茶室“喝茶聊天”的杨某抓获。
杨某交代,原本生意做得不错的他,因投资不慎,平时又沉溺于赌博,到2011年6月已欠下2.5亿元巨额债务。为了还债,杨某想到了“借钱”,理由是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为使别人相信他,杨某私刻了自己任股东的桐乡某房地产公司的印章,用于担保借款合同,先后骗取了同为生意人的张、金两位老板各2000万元。
随后,专案组民警根据杨某的交代进行全力追赃,经过大量细致的工作,4000万元被骗款悉数追回。7月9日,经桐乡市检察院批准,杨某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警方执行逮捕。
新闻通报会上,当两位受害人从桐乡警方手中分别接过2000万元(现金支票)时,在座的媒体记者热烈鼓掌。张先生紧紧握着民警的手,激动地说:“浙江警察雷厉风行、一心为民的工作作风,让我这个江苏人感动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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