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31日讯 和女朋友怄气,将娱乐会所包厢砸坏,男子被拘留。出来后却跟会所老板结上梁子,带上弟兄,每天到会所闹场威胁,要求赔偿“坐牢”的损失。
1997年,兰溪人郑某因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今年36岁的他,出狱后一直没有正当工作。
5月21日,郑某来到市区一家会所,给在那里工作的女朋友送东西。
因为一点小事,两人吵了起来。郑某一气之下,对着会所包厢里电脑、电视机一顿乱砸。
服务员听到了吵闹声,赶紧喊了老板,看见自己店里的东西都被砸了,老板立刻报了警。这一顿胡乱发作的脾气,让郑某被行政拘留了12天。
6月4日晚上10点,刚从拘留所里出来的郑某便找到了这家娱乐会所的老板。他一心记恨着报警的老板,觉得这事必须要让老板赔偿。
郑某见到老板威胁到:“我牢坐坐出来了,都是因为你乱报警害的,坐了12天牢,你说损失怎么算?”
见会所老板没有理会他,一时无计可施便和小兄弟转身走了。
6月11日晚上11点半,心有不甘的郑某纠集了十多个弟兄再次来到会所。
他们开了包厢,玩了个把小时后,郑某吵闹着要求见老板。
“怎么样,包厢里的人看到了没有?”会所老板看见包厢里凶神恶煞的一群人,知道是来闹事的,也就没吭声。
“坐了12天的牢,一天一千元,一共要赔我一万二千元。”郑某用手指着会所老板的脸开出了价,“要是不赔,天天来闹,叫你开不下去”。
为了避免出现更大的冲突,会所老板在郑某的威逼下最终给了一万元钱,作为对郑某被拘留12天的赔偿。
拿到钱后,郑某付了包厢费,还赔偿之前砸坏包厢的损失,带着弟兄们走了。
随后,老板再次报了警。这一次,郑某就没那么走运了。7月25日,涉嫌敲诈勒索罪的郑某被兰溪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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