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31日讯 以1斤1元左右的低价从农户手中收购死猪,经简单加工,转手便以比市场价略低的价格卖出。短短几年,他们在自设的非法屠宰加工点加工了7.8万余头死猪,千余吨死猪肉从这里流入市场。昨天,记者从市人民检察院获悉,这伙无良商贩因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已被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
非法屠宰场专做死猪生意
2008年底,董某和陈某经商议,在董某家中设了点,合伙做起死猪肉生意。因为生意好,需要增加人手,2009年10月,董某又拉了姚某入伙。
据他们交代,农户家的死猪很便宜,小的只要几十元就能买一头,大一点的,也只要百来块就能买到。这些猪,有病死的,有死因不明的,但只要加工一下,再分分类,马上就能以较高的价格出售。
这样的生意自然有赚无赔,屠宰场的规模也不断发展壮大。为此,三人专门雇佣了一批人员作为帮工。至案发,该屠宰场销售死猪肉金额已达876万余元。
“二手贩子”也被“追责”
随着非法屠宰场浮出水面,该案中一起被起诉的除了屠宰场老板和工人,还有几名“二手贩子”。凌某在嘉兴做生猪肉的配送生意,和董某联系上后,基本每天都会帮着送货,将这些死猪肉和好肉混搭出售给不知情的市民。车某在菜场卖肉,经姚某的推销,也开始卖死猪肉,为掩人耳目,他还常常把死猪肉加工成肉末。曹某是江苏人,他将死猪肉买去后,再进行深加工,最后卖给一些食品厂。
检察机关认为,这三人明知该非法屠宰场加工、销售的是死猪,仍予以收购、运输、销售给他人食用,同样构成犯罪。此外,专门收购死猪出售给这个非法屠宰场的张某和褚某也被一起起诉。
该案中,尽管执法人员在查扣的死猪肉中未能检测出有害细菌,但几名被告人自己也承认,觉得这些猪不能吃,人要是吃了,会吃出事情。只是在利益面前,他人的健康早被置之脑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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