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31日讯 从8月1日开始,市区人行道乱停车处罚试点将在原有的基础上,再拓展八一北街(通济桥头至通园路)、八一南街(双溪西路至丹溪路)、双龙南街(双溪西路至丹溪路)三条街的人行道规范停车工作。如果在这三条市区主干道的人行道上不规范停车,将被罚款。
新增了三条街
“请各单位、店家引导门口车辆规范停放,不占用盲道、消防通道,不妨碍行人通行,停放整齐。有条件的要安排专人引导车辆停放,或将车辆按泊位停放……”这两天,城管执法队员向拓展试点街道的沿街单位和商家发放了这样一封告知书,上门做宣传人行道乱停车处罚的试点工作,争取商家和市民的理解和支持。
此前,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已经陆续在市区江北停车收费试点所在的解放东路(胜利街至新华街段)、明月街(中山路至人民东路段)、雅堂街、后街、将军路(后街至胜利北街段),以及市区江南的府前路试行人行道乱停车处罚工作。
“以前,市民心里可能会有一个观念,就是道路上不能乱停车,因为会被贴罚单,而人行道上可以乱停。随着市区私家车数量与日俱增,市区人行道乱停车现象也日趋严重。经过一段时间的试点工作以后,这一现象已经有所改观。”市城管行政执法局指挥中心主任蔡毅介绍。
“我们的最终目的不是罚款,而是希望市民和商家们能改变观念,逐步养成人行道上也要规范停车的习惯;希望通过加强管理,实现秩序好、违停少,反响好、投诉少,为下一步全面推开积累经验。”蔡毅说,今后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将通过“宣传一条街、成熟一条街、规范一条街”的模式,在8月1日新拓展三条主干道的基础上,15天或者一个月后继续拓展新的街道试点,逐步在市区推开人行道乱停车处罚工作。
店家希望增加泊位
对于人行道上乱停车处罚的试行工作,即将拓展的三条主干道上的沿街商家经过宣传了解后,多数表示支持。在双龙南街的灯具市场,市场入口显眼处的白板上已经向经营户进行了通知:“市场正西面从8月1日起停车不得阻挡盲道,不按规定停车的,将受到处罚。”
市场经营户朱女士说:“市场门口停的车辆大多数是经营户自己的,我家的车也停在门口,乱停车确实是不对的,规范人行道停车现象会给整个城市形象带来好处,我们是支持的,以后也会注意规范停车。只是目前沿街人行道能规范停车的泊位确实不多,希望有关部门能否根据实际条件多增加一些规范泊位。”
双龙南街上一家家具商场的业主张女士则表示,为了避免在人行道上乱停车,她将尽量避免开车。“不过顾客上门来的话一般都开车,完全不能停车也挺不方便的。”张女士说,她的店门口人行道比较宽,但目前一个泊位也没有,希望能根据条件适当增加泊位。
城管行政执法部门表示,将加强部门协作,推动人行道泊位施划工作。目前,该局只对停放严重不规范的车辆进行处罚,对一般性违章停车以劝导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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