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31日讯 7月24日,市民黄先生通过市民援助中心网上投诉系统向本报反映,6月初,他儿子买了一只MP5,没用几天就坏了,前后修了几次都没修好,现在想退货,商家却不同意。
顾客投诉:
新MP5一个多月三次故障
黄先生说,6月3日,他儿子在市区江南一家商场的数码专柜购买了这只爱国者MP5播放器,用了不到一周,这只MP5突然不能开机了。6月9日,儿子将MP5送回数码专柜维修,6月30日才拿到已修好的机子。7月2日,他儿子发现MP5开机时出现严重的红屏现象,无法继续使用,7月4日又把这只MP5送回专柜维修。
专柜一修就是大半个月,7月23日他儿子去专柜询问,专柜营业员说机子已经修好了。他儿子在柜台试用修好的机子,发现红屏的毛病虽然修好了,可有一个向上的按键又坏了,怎么按都没有反应。
这只MP5一再出现质量问题,商家售后维修效率低并且没有及时通知他们是否修好,对此,他们觉得不满意,要求商家予以退货。
商家解释:
衔接出现疏漏
7月25日下午,记者在该商场数码专柜得知,由于消费者要求退货,这只爱国者MP5目前还放在柜台里。
该专柜一名姓夏的营业员告诉记者,她是江北分店的员工,由于江南店柜台目前只有两名暑期工,所以她偶尔到这边来帮忙,她与两名暑期工都经手过这只MP5的维修。
夏某说,爱国者的数码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一般要返厂维修,所需时间一般在15天左右。其间,他们给消费者打过电话,可能是衔接出现了疏漏。第一次维修是黄先生的儿子小黄送来的,第二次则是黄先生的妻子陪小黄一起来的。前后由不同的营业员接待,登记的顾客手机号码也不同。负责客户联系的那名暑期工只有小黄的手机号码,而小黄在学校,手机没带在身边,所以一直没能联系上。
夏某说,按照产品质量“三包”规定,购买7天内商品出现质量问题,商场可以退货。但是这只MP5售出已超过一个月,商场只能换一只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寄回厂家继续维修。
“三包”期内,两次修理无效,商品可退换
陈智慧(市工商局消保分局副局长)
2011年3月15日起实施的《浙江省“三包”商品目录(修订)》,将MP3、MP4、MP5等手持视听产品纳入了该“三包”目录中。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34、35条之规定,商品有质量问题的,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经营者应当根据消费者的要求予以退货、更换或者修理;15日内,应当根据消费者的要求予以更换或者修理。经营者未在90日内修复或者在包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应当根据消费者的要求,负责退货或者更换。经营者按“三包”规定承担退货责任的,应当按商品的发票价格一次性退清货款,不得收取折旧费。
该商场数码专柜在商品售后责任的处理上,的确存在不尽人意的地方,有敷衍了事之嫌。今后在消费者权益的维护上,还要进一步加强。
此事经市江南工商分局城南工商所工作人员调解,商家最终同意为顾客作退货处理,并按售价退还给小黄540元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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