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31日讯 7月29日,磐安县公安局领导前往玉山派出所,看望在出警中受伤的两位民警张涛和王佳,对他们在危急时刻敢于制伏犯罪嫌疑人表示赞赏。对此,两位民警说:“我们不受伤,群众就会受伤,我们责无旁贷。”
7月26日上午8时许,玉山派出所接到村民张女士的报警:一名男子敲碎店内玻璃并打人。接警后,民警张涛、王佳立即出警。当警车开至岭口菜场附近时,惊人的一幕出现了:一名男子在菜场的猪肉摊前,将一把猪肉刀架在摊主的脖子上恐吓。张涛、王佳立即下车,引导围观的群众往安全地带后退,然后上前阻止。
“别激动,你把刀放下。”两位民警边说边慢慢靠近该男子。不料,该男子拿起猪肉刀就冲出来,在路上挥动刀子,随意乱砍。为了避免路人受伤,张涛冲上前去夺刀子,该男子随即将猪肉刀向张涛砍去。在争夺中,张涛的右手大拇指被砍伤。
之后,该男子又将发泄对象转向警车,狠狠地砸碎了警车玻璃。眼看该男子不但不听劝解,反而毁坏警车,王佳冲过去欲将其制伏。就在王佳接近该男子时,这名男子发现了挂在王佳身上的拍摄取证仪,“拍什么拍!”话音未落,该男子就将手中的猪肉刀扔向王佳,王佳不幸被刀背重重敲伤背部。
此时,玉山派出所教导员王宏波也赶到现场支援。王宏波一边继续对该男子做思想工作,一边计划着开展抓捕。
就在3个民警准备实施抓捕时,该男子将猪肉刀向警车奋力一击。由于用力过猛,猪肉刀被反弹到路面,掉入路旁的池塘里。民警们在这一关键时刻,一起上前将该男子按倒在地。
经查,男子姓胡,玉山镇新艳村人,31岁。当天早上,他来到张女士的手机店充话费,张女士要求他先拿钱,胡某认为张女士看不起他,就随手拿起店内的羽毛球拍敲碎了玻璃。之后,看见张女士报警,便冲到菜场的猪肉摊前,拿刀欲砍人。
目前,胡某因妨碍公务罪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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