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31日讯 7月27日中午,空中没有一片云,没有一丝风。
晚报“老娘舅”吕萌国驾驶自备车从嘉兴市区出发,来到南湖区凤桥镇凤桥社区彭金祥家,看望这位躺在床上6年多的“植物人”。
老彭的妻子郝桂珍得知“老娘舅”吕萌国要来看望老彭,早早把家里的一切收拾停当。“老娘舅”吕萌国一进门,郝桂珍急忙拉着“老娘舅”的手说:“这么热的天,你还来看金祥,快点洗个脸,喝杯茶!”
老吕匆匆洗了把脸,喝了口水,赶紧跨进老彭的房间。郝桂珍在丈夫床前呼唤:“金祥呀!金祥………你醒醒呀!醒醒呀!你看,今天,老吕又来看你了!”躺在床上的彭金祥,除了嘴唇有点微微抖动,对妻子的呼唤没有其他反应。
意外事故,家中“顶梁柱”倒了
事情发生在2006年3月21日,彭金祥驾驶电动三轮车沿嘉兴余云公路由东向西行驶,与嘉兴某公司的小型普通客车相撞,造成后脑勺出血,当场昏迷,送往省武警医院抢救。这起重大交通事故,经南湖区交警大队认定,彭金祥负主要责任,嘉兴某公司的小型普通客车负次要责任。
经抢救,彭金祥的命是保住了,但脑干严重损伤,处于植物人状态,共计花去医疗费172145元。
彭金祥是家中的顶梁柱,这次意外让本来就不富裕的家顿时乱了套:妻子大他两岁,快60岁了,身体本来就不好;女儿有先天性疾病;家里前几年建房,债务还没有还清。此前,整个家庭的重担都落在彭金祥肩上,现在彭金祥处于植物人状态,不但没有了收入,家人还要无限期地照料他。一家人真有一种天要塌下来的感觉。
走投无路,慕名求助吕萌国
彭金祥发生交通事故后过了近7个月,赔偿问题仍未得到解决。年满60岁的郝桂珍四处奔波,最后她通过多方打听,得知“老娘舅”吕萌国在2006年办理了一起轰动嘉兴乃至全省、全国的“人跪狗”事件的法律援助案件,通过法庭调解,帮助受害者家属获得了赔偿,为10岁的未成年人依法讨回了公道。
吕萌国听取了郝桂珍的一番陈述后,当即表示接受她的请求。
2006年10月13日,吕萌国在彭金祥法定代理人郝桂珍的委托下向南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审理,同年12月9日,法院判决嘉兴某公司赔偿彭金祥医疗费、残疾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辅助用料费、营养费等263916元,护理费、辅助用料费、营养费5年后可另行主张。
5年后的2011年6月15日,吕萌国又通过法律援助,为彭金祥争取到了5年的护理费、辅助用料费、营养费合计94960元。考虑到彭金祥妻子年老、女儿有病,吕萌国冒着大雨把执行款送到彭金祥家里,并送上营养品和衣裳表示慰问。
每年探望,每次都带营养品
吕萌国自从为彭金祥提供法律援助后,总惦记着彭金祥,每年都要带上一些营养品和保暖衣,上门看望两三次。
有一件事,郝桂珍念念不忘:“去年下半年,‘老娘舅’买了营养品来看望金祥,快到中午了,我留他吃饭,他笑着说‘你们村主任饭烧好了,我到他家吃’。我准备了两条中华香烟,想送给他表表心意,他坚决不收,我不甘心,又把烟送到村主任家里,让村主任送给老吕,哪知道村主任也送不进。今天这么热的天,老吕又来我家看望,还买了营养品慰问我们,真是比亲人还要亲啊!”郝桂珍有些哽咽。
退休了,法律援助不“退休”
听说吕萌国今年2月退休了,郝桂珍心里有些忐忑:“老吕啊,你退休了,那再过5年金祥的法律援助我还能找你吗?”老吕马上风趣地说:“法律援助是没有退休的,我不可能比金祥早走呀?你要相信党和政府,相信金祥可能会醒过来!”郝桂珍连连表示:“我相信,我相信,我一定陪好金祥,等他醒来……”
据了解,6年多时间里,这个困难的家庭,在得到吕萌国的法律援助和关心帮助的同时,当地政府和民政部门也非常关心,每年给予照顾补助,这个家庭也渐渐走出了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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