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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拍裸照 乐清一男子胁迫女友30年分期付24万分手费

  浙江在线杭州8月2日讯(通讯员 梅千里 吴悦) 不甘心女友和自己分手,谎称自己要自杀将前女友骗到出租房并拍下裸照,以此要挟前女友,让其每年8000元,分30年支付24万分手费。8月1日,25岁的云南小伙子郑某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送进乐清市看守所。

  2012年6月19日,一位女孩在其父亲的陪同下来到乐清市公安局虹桥派出所报案,但是说话支支吾吾,欲言又止,经过其父亲介绍,才知道这位女孩因为跟一男子恋爱分手后,被对方以裸照威胁敲诈勒索她24万,对方要求她每年给8000元分30年付清。

  接到报案后,民警马上开始调查取证,2012年6月20日,将犯罪嫌疑人25岁的云南小伙子郑某刑拘上网。

  2012年7月31日,虹桥派出所接到上海警方的电话,称郑某落网了,在被带回乐清后,郑某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根据郑某的交代,2010年1月的一天,郑某在网上认识了当时正在上海读书的小玉,通过网络聊天,2人确立了恋爱关系并开始同居。

  2011年6月小玉的实习期满,父母要求小玉回到老家乐清工作,更不同意小玉嫁给一个外地人,让小玉与郑某分手。

  10月1日,郑某以自杀威胁小玉,而且说得煞有其事。因害怕发生意外,第二天小玉买好车票跑到上海了。

  就在上海的这几天,郑某趁机拍了几张小玉的裸照,说要留个纪念,离开上海的前一晚,小玉偷偷将相机内的照片删掉,之后郑某又将相机拿到维修店把照片恢复了回来。

  11月,小玉向郑某再次提出分手,郑某拿着裸照从上海到了乐清逼着小玉跟他见面,说小玉玩弄了他的感情要求给他50万元作为补偿,不给就将裸照公布到网上。无奈之下小玉只好答应了下来,知道小玉收入不高,郑某将50万降到了24万。并让她一年8000元,分30年付清,还拿走了小玉的工资卡。

  只要公司工资发的晚了几天,郑某都会打电话骂几句。2012年2月,小玉将工资卡注销,换了手机号。联系不上小玉后郑某以小玉的名字在腾讯的朋友网里注册了几个账号,把小玉的裸照发给了几位小玉的朋友并在微博上公布了裸照。

  案发后,郑某还问民警能不能私了,现在对自己的行为很是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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