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03日讯 昨天,记者从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兴国际商务区经发局获悉,该区近日下发了修订过的《工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现代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大奖励补助力度,鼓励企业做大做强。
工发资金:重点鼓励技改
区经发局局长包军说,此次经过修订的《工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旨在通过含金量较高的政策引导,鼓励工业企业做大做强,提升自身的综合实力、国际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据了解,《工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支持的类别分别为:技术改造类、固定资产类、开拓市场类、大企业培育类、战略性新兴产业类、综合类和其他类等七大类别。包军说,今后工发资金将重点支持技改,也就是鼓励企业加大设备投入。
据介绍,汽车零部件、化纤纺织、电子信息、精密机械、食品加工业等主导产业技术改造提升项目,单个项目设备投资额不低于300万元,工发资金可按设备实际投资额的3%给予一次性补助,其中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实施创新成果产业化的技术改造项目,可按设备实际投资额的4%给予一次性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不超过100万元。
而经认定的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主业技改项目,可按设备实际投资额的4%给予一次性补助,其中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实施创新成果产业化的技改项目,可按设备实际投资额的5%给予一次性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额不超过200万元。
此外,全部彻底淘汰资源消耗多、环境污染大、产出低的落后产能,利用既有设施整体转产,实施符合产业导向、产业规划、双控指标和节能要求的技改项目,在符合上述两项补助标准的基础上,再一次性增加1个百分点补助,最高补助额不超过100万元。
科创资金:支持自主创新
据了解,科技创新专项资金补助的项目分别是:加快科技创新平台(体系)建设、积极培育和扶持高新技术企业、加快科技创新人才的引进、鼓励申报实施科技计划项目、鼓励企业开发新产品、加强科技合作交流、推进专利示范工程建设、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和实施品牌兴企战略。
而加强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鼓励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则是该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支持的重中之重。
在加快科技创新平台(体系)建设上,对新设立并经认定的国家、省、市级重点实验室,分别一次性给予60万元、30万元和20万元的专项补助;对新认定的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企业技术中心)、省级研发(技术)中心、市级研发(技术)中心,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元、40万元和20万元的专项补助;对新认定的国家、省、市级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行业技术中心),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30万元和10万元的专项补助;对新认定的市级重点科技中介机构,一次性给予10万元的专项补助。
服务业发展资金:
鼓励重大贡献者
据介绍,《现代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补助的项目类别是:新型服务业、旅游业、楼宇经济和特色街区、商贸流通业、现代物流业、软件信息咨询和文化创新产业、高端休闲业、金融服务业等。
谁的贡献大,谁获得的奖励就多。比如,在发展总部经济上,对新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总资产不低于6000万元、年销售额不低于2亿元的国内外企业总部或地区总部,当财政贡献达到100万元以上的,从当年起两年内给予区留成部分80%的奖励,后三年给予区留成部分50%的奖励。
再如,在发展旅游业上,对三星级以上年经营达到一定规模,财政贡献首次达到200万元、400万元、600万元的旅游饭店,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20万元和30万元。从第二年开始按财政贡献额增幅每达到5%,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2万元和3万元。
还有,在发展楼宇经济上,对年纳税额达100万元及以上新入驻商务楼宇的企业,三年内每年按其对区新增财政贡献的50%给予奖励,每年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
此外,在发展现代物流业上,对年经营达到一定规模,且对财政贡献首次达到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的物流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10万元和15万元。从第二年开始按财政贡献增幅每达到10%的,分别给予奖励0.5万元、1万元和1.5万元。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