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宁市纪委对今年1至6月份,当地违反机关效能规定的37名机关干部予以了效能问责,33个单位予以实名通报。据悉,这37名机关干部是因为服务态度差、违反四项禁令等原因被效能问责的,被追究责任者分别受到了通报批评、调离岗位、免去中层职务、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年度考核降级等处理。(8月2日《南湖晚报》)
效能建设,说白了就是为了整治“机关病”。什么是“机关病”?有个讽刺小品说得很生动:办公三分之一关门、三分之一串门、三分之一出门;问题三分之一研究研究、三分之一商量商量、三分之一考虑考虑;上班三分之一看报、三分之一喝茶、三分之一上网……公务人员及政府部门一旦患上这种“病”,一方面将大大影响工作效能,出现“你想办事,程序吓唬你;你想高效,程序拖累你;你想直接,程序难死你”的情况;另一方面也势必损害公务员队伍形象及政府公信力。可以说,正是出于这样的考量,海宁市才下定决心,掀起了这场针对机关效能的“雷霆风暴”。
“以往我们督查到问题后,一般都是在内部文件中进行实名通报,而这次我们直接邀请媒体刊登,谁、做了什么、哪个单位一个不少”——媒体曝光被认为是这场“雷霆行动”的最大亮点,但笔者仔细查询了一下,发现所谓“媒体曝光”实则仍处于“曹某,上班时间在电脑上打牌”、“茹某,在为服务对象办理养老金手续时,服务态度较差”的初级阶段。显然,这样的模糊表述离公众的心理预期尚有一定距离,与我省永康市的曝光力度也存在不小差距:今年5月3日,永康市在当地报纸上公布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不在岗”人员名单,名单详细到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细节。因此,笔者想问:什么时候我们的曝光力度也能从对单位的实名通报“升格”到对个人的实名通报?
当然,要想让违规者真正有痛感,光靠媒体曝光产生的外部压力还不够,更重要的是要有真正到位、给力的问责。在看过了太多刚问责就复出、边问责边提拔等官场“现形剧”后,即便是那些“非习惯性质疑者”,也不由得想追问一句:这些问责到底有多少分量?个人认为,有必要将被问责干部的动态及时告知公众,比如:调离岗位的去了哪里,免去职务的哪天又重新走上了岗位。这种做法看似在“翻旧账”,或者说有些过于绝情,实则是治病救人、以儆效尤。试想,要是没有公众对尼克松的“永不饶恕”,“水门事件”在美国会成为绝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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