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10日讯 8月3日,嘉兴市公安局通报了今年上半年度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评和案件评查情况,与以往不同的是,在抽查的239起刑事、行政、消防案件中,首次评出了南湖区公安分局解放派出所民警徐建兴主办的“美容院卖淫嫖娼案”等10起执法质量较好案件,并由所属县级公安机关对主办民警进行奖励。
据悉,为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公安机关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市公安局于8月份在全市公安机关推行了《嘉兴市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体系建设实施办法》,从县级机关分管经侦、刑侦等局领导必须亲自办案,做专专业队伍,优化奖惩制度,全市全面实行执法办案积分制等方面进行了规定,推出了一系列激励民警“想办案”、引导民警“多办案”、促使民警“办好案”、保证民警“能办案”的相关措施和长效机制,积极构建“又多又好”的执法办案体系。
“以往,一些基层办案民警存在着怕办案的畏难情绪,甚至认为‘多办案多出错,少办案少出错’,为努力解决民警“怕办案”,激励民警“想办案”、“多办案”,《实施办法》要求领导必须带头办案,发挥示范作用,带动基层民警的办案积极性。”市公安局法制支队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实施办法》规定,市局经侦、刑侦、治安、禁毒、交警等业务部门分管执法办案的负责人,每年直接办案量不低于本部门人均直接办案量,县级公安机关分管经侦、刑侦、治安、禁毒、交警的局领导,每年直接办案量不少于2起,业务部门及派出所的主要负责人每年办理刑事案件不少于2起,行政案件不少于3起。秀洲分局今年5月中旬建立健全了中层以上领导办案制度,7月16日,秀洲区委常委、公安局局长高海忠来到新城派出所,参与了一起入室盗窃侵财案件的办理。与此同时,嘉兴市局加大考核奖惩力度,在全市积极推行办案积分制,对办案积分居前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每年开展全市“十佳执法示范单位”和“十佳执法办案标兵”评选,对获得全市“十佳执法办案标兵”的民警,每人记个人三等功一次,并推行弹性工作制,对因执法办案而影响休息的民警,安排进行轮休、补休。
为促使民警“办好案”,保证民警“能办案”,实现办案“量”、“质”兼顾,嘉兴市公安局建立有计划、全局性的岗位培训制度,定期组织县级公安机关分管局领导及执法办案部门负责人、市局执法办案部门负责人及民警参加基本法律知识和考试办案平台操作测试,对考(测)试成绩优秀的单位和民警予以通报表扬,对成绩较差的予以通报批评。各地积极搭建人才竞争交流平台,选拔任用分管执法办案业务的中层副职干部,一般从业务部门中的执法办案民警或者曾经在业务部门从事执法办案的民警中产生。嘉善县局派驻法制经验丰富的法制民警进驻基层,点对面地进行流动法制教学,并采取网上公安专栏公开、短信公开、媒体和网络公开等形式,通过推行“阳光执法”和强化执法监督等手段,促使民警“办好案”。各地通过评选精品案例、样板卷宗和通报典型执法过错案件等形式,促使民警法律素质和执法办案技能的提高。8月7日,南湖分局通报表彰了今年第二季度的“执法之星”,王晖等4名民警榜上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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