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13日讯 伦敦奥运会终于闭幕了。“微博控”们知道,奥运会期间,只要打开国内的微博,就会发现这样的一条微博被疯狂转发:奥运会期间,若××××,关注并参与转发本微博的,一人送一台iPhone 4S。
事实上,这是一些商家假借奥运会东风,通过微博玩起了歧义营销,所谓“一人送一台”实为“只有一台,送给一人”。为此,许多发现其中奥妙的网友大批:“微博歧义营销已经无下限了!”而律师认为:“这些玩歧义营销的微博已经涉嫌合同欺诈。”
最绝的是转发送房子
记者发现,较早出现“一人送一台”歧义营销微博是在8月3日下午,一家网络公司在官方微博上发消息称:“假如本届伦敦奥运会结束时,中国代表队还能在金牌榜上排第一,现决定:参与转发本微博并关注@(其账号)的一人送一台Nexus7。官方微博,决不食言。”
随即,“一人送一台”让该微博的关注度呈井喷式增长,一天之内转发量达到30万次,其账号的粉丝数量也急剧攀升,宣传效果惊人。
紧随其后,各种类似的微博也呈井喷式增长。
“刘翔,赢或不赢,你都是英雄,我们永远都爱你!@××××郑重声明,无论最终获得的是金牌、银牌,还是铜牌,凡转发本微博并关注我的网友,所有人送一台iPhone 4S!记住,不是一个人,而是所有人!官方微博,一定兑现!刘翔加油!”该微博最后被转发52416次。
还有更绝的,认证信息显示为“中国锐信地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分行经理”的@Double--Yao发微博称:“只要奥运会结束之后,中国仍居奖牌榜第一名,那么,关注@Double--Yao和转发并且@三位好友的微友都将有机会获得由我公司提供的80㎡新毛坯房一套!名额为10个!随机抽取!转发有惊喜,送您一个家!此微博为证!”
是营销还是玩火?
显然,“一人送一台”被大多数网友理解为“人手一台”,部分参与转发的网友怀疑其履行承诺的能力,并对该微博进行截图,立此存照;同时有声音质疑其是在玩文字游戏:等到真派奖时,商家会说只有一台,送给一个人。
最早的那条微博发出24小时后,网友“郭德城”给它算了一笔账:“我敢保证连苹果公司也不敢说这样的话,更何况它有这么多钱吗?一次要支出上亿元,你觉得可能吗?”
商家的该行为在微博上被指责为“营销无下限”、“欺骗网友感情”。有网友称:“你以为你在营销,其实你在玩火。”
有网友综合这些歧义营销微博分析认为,这些微博大致存在三种情况的歧义,一是“一人送一台iPhone 4S”既可理解为“每一个人送一台iPhone 4S”,也可理解为“只送给一个人一台iPhone 4S”;二是“所有人送一台iPhone 4S”既可理解为“我送所有人一台iPhone 4S”,也可理解为“所有人中只送一台iPhone 4S”;三是“@三位好友”既可理解为@三个人,也可理解为@网名为“三位好友”的这个账号。
涉嫌合同欺诈
意在“骗粉”的歧义营销微博井喷后,许多网友表示愤慨。
实名认证的微博用户“杜子建”言辞激烈:“你们一定要做好视频截图(手机拍摄)。金牌第一,若他们不兑现诺言,我必联名起诉。”
对于网友们的质疑,之前玩歧义营销的商家,作出了不同的反应。之前发布“若中国金牌榜排第一,一人送一台Nexus7”的那家网络公司已发布微博公开道歉,称“这本是一次跟风的行为,却无意间变成了有歧义的营销活动”,同时表示“我们正从美国紧急购买10台Nexus7,奥运会结束后无论中国队排金牌榜第一还是第二,我们都将从符合条件的粉丝中抽取用户送出”。
而有的商家则干脆抵赖,删除了自己此前发布的类似微博。
那么,商家发布歧义营销微博,是否要负法律责任?对此,嘉兴兴嘉律师事务所王爱华律师分析称,按照《合同法》里的“目的原则”,商家发布这类微博的目的是增加营销效果,而这个目的是通过网友(理解为“每人送一台”)的多次转发实现的,因而商家作出的“只有一台”的辩解不成立,即商家没有为目的付出相应的代价;从《合同法》另一个角度“文义解释”分析,汉语里“一人送一台”按照常理也不应被理解为“只送一台”,因此,商家此举属于合同欺诈。倘若有人提起诉讼,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违约方应承担其在微博中所约定的责任。
“如微博发布主体食言,则属违约。这与是否加V没有关系,如果是被人冒充发言的,那么属于效力待定,需要得到权利人的确认。”王爱华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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