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13日讯 若非救父心切,他不会拿起菜刀砍向对方。
若非那时的冲动,他现在或许成为温州市区绣山公园的一名保安,而且年底就准备结婚。
日前,他站上温州市中院的刑事审判庭,旁听席上的家人都站起来哭喊着他的名字。
他才25岁,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
“救父”心切,砍死“仇人”
事情发生在今年3月1日晚上10点左右。
郭某的父亲在西城路一家棋牌室打牌,因为赌博纠纷和王某发生了争执。两人从棋牌室吵到外面的巷子里,边上有很多人围观。
原本事情已经渐渐平息,双方都没有动手。可谁也没想到郭某会这样突然冲出来,他手拿菜刀,在旁人都没防备的时候砍向王某后逃走。
王某血流不止,摔倒在地。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次日,郭某向公安机关投案。
郭某说,那天晚上,他经过巷子时看到父亲被很多人围着,以为父亲被人打了,便到附近暂住处拿了菜刀折回现场,酿成惨剧。
若非意外,年底结婚
郭某老家在湖北省丹江口市,前不久才随父亲来温务工。一米七的个子,浓眉大眼,留着小平头。
在旁听席上的郭某奶奶抹着眼泪说,这孩子从小父母离异,一直跟着她生活,所以变得不爱说话,性格比较内向。但郭某是个孝顺的孩子,本来打算今年12月份就结婚。
当时来温不久的郭某已经找到了一份工作,若非意外,第二天他便要去市区绣山公园当保安。
不该罔顾他人性命
而被害人王某身患尿毒症,与他相熟的人都知道他的身体情况,一般不会和他起冲突。“我当时也没想跟他吵,本来都已经快调解好了……儿子冲出来太突然,根本来不及阻止。”郭某的父亲说。
经法医鉴定,王某的主要死因是头枕部遭钝性外力作用致重度颅脑损伤,次要原因是尿毒症导致全身重要脏器病变等。
案发后,郭某父亲马上将王某送往医院救治,还变卖了老家的房屋主动赔偿王某家人22万元,也取得了王某家人的原谅。
市检察院公诉人称,担心亲人受到伤害,保护亲人是人的天性,但不能因此就为所欲为、罔顾他人性命。本案中,被告人郭某误以为其父亲被人殴打,在不清楚实际情况之下就采取过激行为,莽撞行事,以致本案惨剧的发生。伤害了一条人命,破坏了他人家庭的幸福,也赔上了他自己的人身自由,更累及自己家人,还要为他的过错承担苦果……”
市中院审理后认为郭某因误以为父亲遭人殴打,而持刀故意伤害他人,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告人系自首,遂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被带离前,郭某称,如果再遇到这种情况,我还是会去救的,但不会以这种方式。他也对父亲喊道:“我会接受教育,争取早点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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