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14日讯 昨日上午,市委副书记、代市长沈仁康主持召开市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研究并通过了《衢州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2012年度衢州市区廉租住房保障实施细则》和《衢州市学生交通安全保障工程实施意见》等。常务副市长江汛波、副市长占跃平、罗卫红、胡仲明、毛建民、彭德成出席会议。
会议通过的《衢州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要求,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个体工商户和村(居)民委员会,都应当按照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办法规定,建立和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沈仁康强调,消防安全责任重于泰山,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通过责任制的落实,来强化消防安全意识,确保各项消防工作任务完成。市、县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对责任制落实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加大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力度,加强消防安全的宣传教育,营造全社会支持和参与消防工作的新格局,有效地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
会议通过的《2012年度衢州市区廉租住房保障实施细则》,适度放宽了准入条件,将申请家庭成员上年度人均月收入从过去的972元以下提高到现在的1050元以下,更加体现对残疾人家庭、老年人家庭和见义勇为人员家庭的关怀,并在细化完善申请和退出机制中实行“廉租”与“公租”的无缝对接。沈仁康要求市有关部门,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把关,规范有序,阳光操作,让真正困难的人群享受住房保障。要做好资金调度工作,确保廉租住房的保障资金落实到位。房源保障要实行自建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有计划建设一批、回购一批和租赁一批。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会议通过的《衢州市学生交通安全保障工程实施意见》明确属地管理原则,实施主体以县为主,实施时间为2012年10月至2014年12月,实施对象为难以保障就近入学且不能依托公共交通上下学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其中以小学生为优先解决对象;要求多措并举,全面改善学生乘车出行条件。沈仁康强调,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学生交通安全保障工程实施到位。市有关部门须尽快研究提出市区学生交通安全管理的具体落实措施,各县市应根据本意见抓紧制定本区域内学生交通安全管理相应的实施方案,严防学生接送车交通安全事故发生。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市级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预算安排计划》、《市级科技经费安排》、《市本级农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计划安排》、《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使用计划》等方案。
市政府秘书长金明、市政府副秘书长和市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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