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高峰的昌安十字路口
浙江在线08月14日讯 城还是那个城,车可不是那些车,每月上千辆小车的增加,使本已局促的城区更加狭小,于是“螺蛳壳里做道场”,这是绍兴人常说的一句俗语。绍兴城区地方小,车辆多,这让生活在这个城市的人明显感受到交通的“两难”。
是不是因“螺蛳壳”小,就不能有作为?一直都在寻求缓解交通“两难”的绍兴交通管理部门以实际行动给出了最好的证明。在过去的大半年时间里,通过规划、建设、管理、素质“四管齐下”,让老百姓切身感受到,我们这个城市的交通出行状况明显好了许多。
近日,记者走进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深入了解交通出行明显改善背后的种种举措。
人性管理:
“罚,是必须的,但不是我们的目的”
上星期六上午,市区胜利路上人多、车多,一辆小轿车在市新华书店门口靠边停下,车上下来一个小朋友,蹦蹦跳跳地跑进了书店,可小轿车却没有离开,而是继续停在马路上等。正在执勤的交警小王看到了,朝小轿车走了过去。
一个敬礼,小王客气地朝司机说,“师傅,这里是不允许停车的,如果你等人,请你把车停到那边的停车位上。”
司机非常配合,连声道歉,把车停到了不远处的停车场里。再步行回到书店门口时,这位司机对记者说,当时以为交警要给他开罚单了,没想到只是提醒了一下,这样的执法让他心服口服,要是每一位交警都这样,那该多好!
当记者把司机的原话转给小王时,他的脸上并未有太多表情,而是淡淡地说,这样的事每天都会有很多,只要司机认识到错误并及时改正,没必要处罚。“人性化执法,不仅司机欢迎,作为交通管理者,我们也很乐意。既然能笑脸相对,何必一定要绷着脸去闹心呢!”小王说。
但是,这样的人性化执法并不能完全适用于所有的情况,当发现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时,处罚,还是必须的!
攻坚克难:
7个月,现场查处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违法2.16万起
市区哪些交通违法行为最常见,对市民的出行影响最大?采访时,市交警支队宣传科长单建华说,机动车随意停车、调头、变道、上下客、闯红灯,非机动车和行人闯红灯、进入机动车道,这些行为严重影响了市区交通的畅通和秩序。
据介绍,到7月底,交警部门在市区现场查处交通违法10.89万起,是去年同期的343%,超过去年全年的查处量。在对违法停车行为的整治中,一方面通过单边隔离实行单边停车,另一方面,对严重影响交通的违法停车实行拖离,今年以来,已经拖离违法停放车辆5300余辆。
非机动车和行人的交通违法是最难管理的,在大街小巷,行人乱穿马路、乱闯红灯的现象随处可见,这成为交警部门管理上最头疼的问题。“有一次,一位40多岁的阿姨闯红灯过马路,我上去纠正,可她十分不屑地说,‘我都这么过马路的,从来没被撞到过,汽车让行人本来就应该的……’”一位路面执勤民警对记者说。
怎么样对非机动车和行人的违法行为进行有效管理,交警部门做了很多努力。据介绍,针对非机动车越线停车、闯红灯、驶入机动车道和行人横过马路不走人行横道、闯红灯、跨越道路隔离栏等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以市区4条主干道及主要路口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在主要路口设立处罚台,在处罚的同时,通过组织违法者自愿观看图板、协助交通管理等方式,实施现场教育、现场处罚、现场直播。今年以来,查处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违法2.16万起,是去年同期的132%。
全警处警:
所有的路面执勤交警,都能处理事故
因为一起小小的交通事故,导致整条马路陷入交通堵塞,这可不是空口乱说,是真真实实发生在闹市区的一幕。特别是当早晚交通高峰遇到交通事故时,出现交通堵塞,那是常有的事。
在禁不起折腾的市区道路上,如何避免轻微交通事故导致交通堵塞?交警部门想到了一个好招:“全警处警”。
据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潘建江负责人,从今年4月1日起,在路面一线执勤的民警都必须通过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上岗证考试,一旦市区道路上出现轻微交通事故时,就近执勤的交警就可以对事故进行处理,快速疏导交通。
“一般情况下,市区发生的交通事故多为轻微的碰撞、刮擦事故,在人员没有受伤的情况下,交警只需拍照固定证据,为双方车主开具事故证明,事后车主就能到事故处理部门进行快速处理。”一位交警说。
全警处警模式的运行不仅提高了交警处理事故的效率,更有效地保障了市区交通的畅通、有序。
重点治堵:
推出“一校一方案,一堵点一方案”
如果问,早晚高峰时哪里最堵,毫无疑问,肯定是学校附近。家长接送孩子的车不仅影响到了学校附近道路的正常交通通行,甚至常常出现“蝴蝶效应”,把拥堵扩大到整条马路,甚至一大片街区。
针对这一情况,交警部门联合文明办、教育局出台了文件,选择市区7所中小学校,实行了早晚高峰治堵保畅的“一校一方案”管理。
把学校门口交通秩序情况、交通违法情况纳入班级、学生的考核范畴。将学生上学、放学的交通安全行为与少先队争章考核相结合,对步行上下学或坐公交车上下学、自理自立能力强的学生给以褒奖和鼓励,与“好家长”评比相结合,对文明接送的家长给以表彰和感谢。同时将学生及家长违规交通行为每日通报,纳入班级考核和学生星级评定内容……
通过一系列的措施,今年4月份以来,这7所学校的周边交通环境明显改善,对整个市区交通畅通也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下一步,我们将对这项工作进行推广,在7所学校的基础上,再增加4所。”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潘建江说。
学校“一校一方案”,拥堵的路口,交警也采取了同样的办法,实行“一堵点一方案”,并落实路口民警的责任。在此基础上,交警部门还在市区4个路口推出形象示范岗,大家比形象、比效果,成效很好。
提升素质:
“别看挥挥小红旗,教育意义大着呢!”
头戴小红帽,手挥小红旗,在市区的不少路口,大家都可以看到这样一幕。今年5月16日,首批小红帽出现在古城街头时,许多市民都觉得非常新鲜。如果当初留给大家的印象仅仅是新鲜的话,那现在大家看到的应该是真真切切的效果。
“别看挥挥小红旗,教育意义大着呢!”采访时,市交警支队政委潘海波说。开展万人上街劝阻陋习这项活动,其实是全民交通安全教育一种很好的方式,绍兴率先开展这项活动后,许多城市也争相学习。
从5月16日开展至今,已组织108家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和省、市级文明单位约10万人,在短期内形成全民关注交通、全民参与交通、全民体验交通的良好氛围。
与此同时,交警支队出台《绍兴市机动车驾驶人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工作规定》,对交通违法记分满12分以上驾驶人,一律到路口参加为期5天、每天两小时的实践学习(志愿劝导);出台《驾考学员参加交通实践学习的通知》,规定各驾校新学员须在科目一考试前进行为期两天、每天两小时的实践学习,进行文明志愿劝导。
把管理融入到服务中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潘和忠
如果没有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恐怕道路交通状况将是一团糟,所以说,交警的工作需要广大交通参与者的理解与支持,处罚交通违法行为只不过是一种手段,不是最终目的,“处罚违法不留情,道是无情最有情”。反过来说,交警在执法过程中也应理解广大交通参与者的难处,尽最大能力帮助他们解决困难,为其提供方便,而不是一味地严管重罚,千般违法一罚了之,不去深层次地让违法者认识到自己错误,以至于正常的执法行为被交通参与者所误解。
作为交通管理者与作为交通的参与者是管理和被管理者的关系,但两者之间的关系相辅相成,辩证统一。管理者要以千方百计为创造宽松、便捷的交通环境殚精竭虑,尽心尽责服务,而被管理者在处罚面前缓口气,放开眼界,双方换位考虑,互相理解,最终共同创造一个良好的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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