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17日讯 诸暨的杨先生家有个6个多月大的宝宝,前不久因为吃了结块的奶粉引起腹泻。杨先生认为是奶粉质量存在问题,于是找商家讨要说法。交涉无果后他向诸暨市消保委大唐分会投诉,最终在消保委的调解下,消费者获赔价值880元的4罐奶粉。
杨先生说,这奶粉是他以每罐220元的价格购买的,由于天气热这次只购买了1罐,宝宝一直就吃该品牌的奶粉。不料,在食用过程中,宝宝有轻微腹泻的现象,所幸去医院诊治吃药后并无大碍。医生说是食物引起的腹泻,叫他回去检查一下宝宝所吃的食物。由于宝宝只吃奶粉,杨先生回家后就仔细检查了奶粉,结果发现有结块现象,他便怀疑奶粉有质量问题,即宝宝的腹泻是食用结块奶粉引起的。在与经销商交涉无果的情况下,杨先生向诸暨市消保委大唐分会作了投诉,要求经销商承担赔偿一定的经济损失。
工作人员仔细询问了有关情况后,联系经销商和绍兴地区代理商到现场进行调查取证,确认宝宝所食用的奶粉有结块现象,而且在保质期内。杨先生认为,这么贵的奶粉在保质期内结块,一定是奶粉有问题,坚持要求经销商承担医疗费,并要求一赔十。而代理商认为,炎热的夏天对奶类制品的保管要求较高,引起结块变质有两方面原因:一是高温天阳光暴晒、长途运输过程中的碰撞和不规范的装卸等;二是消费者开封后对剩余奶粉保管不当。代理商称,奶粉受潮结块到底是消费者还是商家的原因很难说清,但6个多月大的宝宝食用奶粉出现腹泻的确存在,双方都应承担责任。
考虑到消费者的实际情况,代理商愿意在符合实际的情况下给予适当补偿。消保委工作人员认真听取了双方意见,分析了事情的经过,认为双方都有一定道理。经过调解,最后商家一次性补偿消费者4罐奶粉,计人民币8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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