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19日讯 在菜市场经营摊位的老郑,因为一个糊涂而又罪恶的想法,夫妻双双面临牢狱之灾,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老郑被嘉兴海盐县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其妻也卷入此案。
年近五十的老郑和妻子应某,原本在海盐县武原街道第一农贸市场经营着一个摊位,至今已有10年之久,主要销售海蜇、笋尖、海参、鱿鱼、毛肚、牛百叶等水发菜。
10年来,夫妻二人本本分分做着生意,然而有一个问题却一直困扰着他们。原来一到夏天,新鲜发出来的牛百叶放两三天时间,就可能会变得不新鲜或坏掉,往往会造成不小的损失。
去年,老郑在菜场里看到,有个鱼贩子被市场管理人员查了,一桶桶表面上看起来很好的鱼,都被倒掉了。好奇的老郑一问才知,原来是鱼贩子为了让鱼的卖相更好,在水里加入了福尔马林(即甲醛的水溶液)。
“如果在卖不掉的牛百叶里放点甲醛,那就不怕发臭了。”一个罪恶的念头跳入了老郑的脑海。
从去年夏天起,老郑开始在加工牛百叶时使用甲醛浸泡,然后卖给顾客,一般80—90斤的湿牛百叶中放一瓶盖甲醛,加了甲醛的牛百叶看上去白白嫩嫩,而且吃起来也特别筋道,大受顾客喜欢。老郑夫妻在赚黑心钱的同时,没想到事情会有暴露的一天。
今年7月,执法人员在对农贸市场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老郑摊位上的水发牛百叶含有甲醛,老郑妻子应某被当场抓获,后对应某的租房检查时,老郑也被抓了。
据老郑交代,他的甲醛是从一家化纤公司买的,虽然知道甲醛对人体有害,也知道在食品中添加甲醛是违法的,但为了赚点小钱,不把变质的牛百叶倒掉,心存侥幸的老郑还是违心地选择了用甲醛浸泡牛百叶,他说“甲醛浸泡过的牛百叶,哪怕是之前已经变质的,都会变得白嫩,看似新鲜,吃起来更是嚼劲十足,即使到了夏天卖不掉,也不用担心。”
据了解,如果指控罪名成立,老郑夫妇将被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还要被处以销售额50%以上两倍以下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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