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浙江省工商局通报称,蒙牛三千箱临期牛奶生产日期被篡改。当晚,蒙牛公司通过官方微博澄清说,这是个人行为,已向公安机关举报并已控制了当事人。
蒙牛毕竟是大公司,说话很会选词。一个“个人行为”,一下子撇清了公司与该事件的干系,仿佛自己也是个受害者。
从警方披露的消息来看,篡改日期的是蒙牛公司驻义乌城市经理王孙富。作为一个区域经理,销售产品是其职务行为。他应该有自己的销售指标,也有责任选择一定的方式完成这项任务。在这种情况下,他不择手段,篡改出厂日期,以销售产品。这种行为,究竟是个人行为,还是职务行为,倒真是需要仔细论证一番。而蒙牛一下子认定其是个人行为,这种说法同样值得推敲。
作为总公司而言,至少需要检讨用人问题,怎么将这样一个人放到这样一个重要岗位上去的呢?其次需要反省一下监管制度,是什么原因让一个区域经理如此胆大妄为呢?另外,在内部管理制度上,究竟有哪些疏漏可以让一个区域经理轻而易举地得逞呢?所有这些问题,都不是一个“个人行为”可以解释得通的。
从一家名不见经传的小公司,到全国知名乳企,蒙牛曾有一段光荣的奋斗史。在一些《市场营销学》教材中,蒙牛集团早年创品牌的故事甚至作为经典案例被写进去了。
然而,创业艰难守业更难,近几年来,蒙牛接连爆出的“蒙人”故事,都让人觉得被蒙了眼。
有好事者统计发现,从2008年被检测出三聚氰胺,到2011年的陕西小学生牛奶中毒案,再到最新的“篡改门”,蒙牛四年时间里共卷入11起丑闻。其中光今年就有“牛尿门”、“活虫门”等5起案件,丑闻曝光率呈加速度状态。
虽然所有这些事件,蒙牛最后都以各种形式巧妙地躲过了。但是,无论蒙牛怎样长袖善舞,每一次事件过后,都给消费者留下了糟糕的印象。而且,随着同类事件的不断增多,蒙牛的品牌越来越被蒙上了一层可怕的阴影。消费者善于用脚投票,自然会越来越远离这个昔日风光无限的品牌。
有统计显示,中国企业的平均寿命不高,中小企业平均2.5年,集团企业也只有7~8年。为什么这么短?原因自然很多,但疏于管理,产品质量下滑,品牌信誉度下降,是非常重要的原因。作为民族企业,我们希望蒙牛能够振兴。但是如果只靠巧妙的公关,侥幸地躲过一茬茬危机,而不从源头上杜绝各类恶性事件的发生,这样的企业能走多远,实在让人担心。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