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行“一窗式”办检。 在窗口实行值班AB制,各类事项的申办、审批、回复在一个窗口内完成。
二、对符合条件的入境国际航行船舶实行预检制度。
三、放宽船员家属会亲的审批条件,凭船方证明和身份证即可安排会亲。
四、推行“六个服务”,寓管理于服务之中。
1、首问服务。对来办检的群众第一个咨询的官兵,负责做好引导、解释等服务工作。
2、预约服务。在特殊的情况下,群众可来电预约时间、地点办理边检手续。
3、高效服务。办理船舶入、出境手续每艘次不超过20分钟;对已受理的申报、申请,未在24小时内予以答复的,可视为许可。
4、温馨服务。从细节上改善对人民群众的根本态度,做到笑脸相迎,说话和气。
5、告知服务。对来办检的群众,根据要办的事项,告知应准备的相关单证。
6、上门服务。有特殊情况的,可上门办检。
五、改变涉外人员集中开展边检法规培训的方式,开展“送法到企业和码头”活动。
六、延长长期登轮证的有效期,将长期登轮人员的定期理论考核改为记分式管理模式;
七、已办过临时登轮证并备案的人员,30天内再次申办临时登轮证的,可自行用传真的形式或委托代理代办监时登轮证;
八、设立和公开免费咨询电话。发放“警民联系卡”、“群防群治工作联系卡”,方便咨询和通讯联络;
九、公开办事制度,透明办案过程。
1、丰富公开的内容。将边检工作制度、办证程序、服务承诺、处罚依据、监督电话、收费标准、办结的案例统一纳入公布内容;
2、丰富公开方式。一是上墙张栏公布,二是将公布的内容汇编成册,摆在办证室供人查阅,三是定期地、动态地及时地向有关单位和个人函告有关规定和事项。
十、健全执勤执法监督网络。公布三级举办电话,充实警外监督员的队伍,设置社会监督栏,实行持证挂牌上岗,方便群众行使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申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