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起,老百姓在浙江省内的各大药店买感冒药,像买火车票一样,需要出示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进行实名登记。
这是由浙江省公安厅、省卫生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共同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里规定的。
这个规定,在全国是首创。
1盒新康泰克可以提取伪麻黄碱约0.9克
浙江是化工大省,易制毒品管理一直走在全国前列。
这些年来,一种新的毒品加工手段暴露出来:有人利用感冒药里含有的麻黄碱成分制毒。
麻黄碱(也叫麻黄素),是冰毒制作的最主要原料,除此之外,伪麻黄碱也是制造冰毒的重要原材料之一。上世纪80年代在美国,用麻黄碱加工制毒就出现了,国内还是最近几年出现。
据有关专家介绍,1盒新康泰克(10粒每盒)可以提取伪麻黄碱约0.9克,一瓶100毫升的呋麻滴鼻液可以提取0.1克麻黄碱。
浙江省2008年在金华发现有人专门收购含有麻黄碱成分的呋麻滴鼻液,然后转卖给收购者,这个收购者再转手卖到境外,最终这些药品流入制毒集团手里。
同时,警方还发现有人靠挂靠经营的方式大量购销含有麻黄碱成分的制剂,加强严管后,又有不法分子盯上了零售药店,用一种扫街的方式,比如分多人去买、多个药店买等,获得大量含有麻黄碱成分的复方制剂。
在这种背景下,出台专门针对含有麻黄碱成分的复方制剂管理,极为必要。
去药店买感冒药不得超过5盒
根据规定,浙江省将借鉴“火车购票实名”、“邮政快递实名”等做法,零售药店药房将建立销售登记表,如实登记购买人姓名、住址以及销售药品时间、名称、数量等信息。同时,根据国家规定,各药店对含麻黄碱成分的感冒药限量销售,每人每次购买量不得超过5个最小零售包装。
据介绍,含有麻黄碱成分较高的感冒药有新康泰克、白加黑、日夜百服咛、呋麻滴鼻液等数十种常用感冒、止咳平喘药等。
批发和采购都要备案登记
针对药品生产企业和医药公司的批发购销业务,从9月10日开始,浙江将采取与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和精麻药品管理类似的相关措施。
药品生产企业和药品批发企业销售时,对买方,要核查购买方资质,建立购买方客户档案,严格审核购买方资质证明材料,对采购人员身份证明进行核查。如果不能确认的,需要向当地公安机关或药监部门报告。企业的销售信息要在3天内向公安机关报备。
购买药品的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购买完成后向公安、药监等部门,在3天内,及时报备登记,购买药品品种,数量,单位,经办人姓名、住址等信息,都要登记。
另外,《通知》规定,“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处方管理规定的品种范围和数量配给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不得超范围超数量配给。”
生产也要报备
根据《通知》要求,每年10月底前,全省的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生产企业要提出本企业下一年度生产计划,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备。根据国家规定,对同一产品年审批量原则上不得超过前一年度审批量的110%,浙江有的药品生产企业将被取消生产批号。
下一步,浙江将在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系统中增加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管理模块,实现信息化管理。
据都市快报 通讯员 华敏 孙昊 记者 杨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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