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肖飞):

  各位网友,大家上午好!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深化政务公开、推进“阳光工程”建设。

  为了进一步增强深化政务公开、推进“阳光工程”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提高“阳光工程”建设的科学化水平。从今天起的两个月内,根据省纪委的统一安排,我省部分厅局长、地市纪委书记将走进浙江在线演播室,参与“浙江深化政务公开推进‘阳光工程’建设”在线访谈。

  今天我们第一期邀请的访谈嘉宾是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省公路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李良福。

  欢迎李厅长做客我们演播室,首先跟我们广大的网友打个招呼。

  李良福:

  各位网友,大家上午好。很高兴今天能参加“阳光工程”的在线访谈,和广大网友交流我们交通系统阳光收费的相关情况。

  主持人(肖飞):

  李厅长,交通应该说是和我们老百姓日常联系最紧密的行业之一了,能不能先给我们介绍下浙江近些年来在交通建设方面的主要工作。

  李良福:

  好。“十一五”以来,浙江交通运输系统在省委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大港口、大路网、大航空、大水运、大物流现代交通五大建设,努力打造畅通浙江,各项交通运输工作取得了新的突破性的进展和提升,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突飞猛进,交通运输服务水平显著提升,交通运输安全保障体系日益完善。从交通各项指标来看,实现了全面增长,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在“十一五”期间,我们全省交通共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518亿元,居全国前列,2011年我们达到了843.6亿元,创历史新高。到去年底,我们全省公路总里程达到11.2万公里,其中高速公路总里程达到3500公里,高速公路的密度居全国第二,形成覆盖全省的高速公路环网;国省干线及重要县道一、二级公路里程达到13789公里,占公路总里程的15.47%;全省具备建路条件的行政村全部都通上了等级公路,并且实现硬化,使全省3500万农民兄弟走上了水泥路和柏油路。在港口方面,我们全省沿海港口货物吞吐能力达到7.28亿吨,特别是宁波—舟山港年货物吞吐量位居全球海港之首,集装箱吞吐能力达到1086万标箱。全省民用机场旅客吞吐能力突破3000万人次,居于全国前列。交通物流发展试验先行,被交通运输部确定为全国首个交通物流业发展试验先行区,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实现从省际到全国再到国际的三大步跨越。

  通过几年来的努力,我省实现了“人便于行,货畅其流”,交通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主持人(肖飞):

  您的介绍让网友们充分感受到我省近几年交通发展势头强劲,可谓海陆空全面“开花”。我记得曾听父辈们说过,20年前的90年代初,从杭州到温州出个差特别痛苦,光路上就得花一天一夜,如今光高速就有3条选择。可以走甬台温高速、金丽温高速和诸永高速,走最短的诸永高速3个小时就到了。仅仅20多年的时间,浙江的公路却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我们是怎么办到的呢?

  李良福:

  我向大家介绍一下这个情况。上世纪8、90年代,由于政府财力有限,投资严重不足,公路基础设施严重制约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老百姓的安全便捷出行。在“八五”初期,浙江全省干线公路有90多处堵车路段,真可谓是“大堵三六九、小堵天天有”,“汽车跳、浙江到”或者说“浙江到、汽车跳”,这是那个时候公路的真实写照,我相信你的父辈们应该对这段历史记忆犹新。

  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为缓解公路建设资金严重不足的矛盾,加快公路交通建设,上世纪90年代初期,省政府根据“贷款建路、收费还贷”的政策,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改变交通投资体制,制定了不少加快交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并出台公路建设自行贷款、自行建设、自行收费、自行还贷的“四自”收费公路政策,其中经营性收费公路要给予合理利润,这是改革探索的产物。这样,我们只用10年时间就顺利实现“四小时公路交通圈”,用了20年时间形成覆盖全省的高速公路网络。可以说,没有收费公路政策就没有公路交通的今天。应该说,收费公路为近20年来我省公路的大建设大发展发挥了巨大的历史作用,它的历史地位和意义不应否定。

  主持人(肖飞):

  谢谢李厅长的介绍,让我用简短的时间了解了我省交通建设成就和历史沿革。那省纪委、省监察厅、省纠风办统一部署的“阳光工程”中涉及省交通运输厅的主要就是“收费公路阳光收费”,李厅长能否给我们介绍下“阳光收费”主要包含的内容,我们交通运输厅、公路局主要做了哪些工作。

  李良福:

  好的。在省纪委、省监察厅、省纠风办的统一部署下,“收费公路阳光收费”活动主要有三项内容:一是扎实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二是完善收费公路通行费标准形成机制;三是完善收费公路信息公开制度。

  通过一段时间的努力,这三项工作取得重要进展,达到了预期目的。在这里,我向广大网友做个通报。

  第一,收费公路专项清理方面。2010年我省全部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共取消78个项目、里程1700多公里。从去年6月到现在,我省又按照交通运输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等国家五部(委、办)《关于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认真开始清理工作。到目前为止,我们全省已经合计取消收费公路里程2223公里,占原全省普通收费公路总里程的54%,预计一年减少通行费约14亿元左右。

  第二,完善收费公路通行费标准方面。主要是对高速公路实施了“按实际行驶路径收费、完善通行费计费方法、实施高速公路客车车型标准分类”这三项调整,积极构建公平、合理、规范的收费体系。不停车收费系统从8月2日开始实现长三角区域5省1市联网,方便用户跨省域出行。到现在一个月了,效果很明显。

  第三,完善收费公路信息公开制度方面。全面落实信息公开制度,推进“收费站点、审批机关、收费单位、收费期限、收费标准、监督电话”的“六公开”。大家在收费站的进出口,都可以看到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的收费公示牌。

  主持人(肖飞):

  您刚才提到收费公路对于近20年来我省公路的大建设、大发展可以说发挥了巨大的历史作用,那么现在为什么又要进行清理,具体清理了哪些收费公路?

  李良福: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对公路通行提出了新的要求,同时收费公路在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比如收费站点过密、收费项目规模偏小。同时,由于路网发达了,许多项目经营效益下降,出现经营亏损,这些项目业主对公路养护投入不足,路况不是太好。所以收费公路专项清理不是否定或取消收费公路政策,而是要解决发展中的问题,规范完善收费公路政策,促进收费公路持续健康发展。

  刚才提到的这项清理,同上次一样,在省政府的领导下,各市政府和省级各相关部门共同努力,已经大部分完成,取得实质性进展。在这里通报一下,我们有62个公路收费站全部取消了代收城市道路通行费,清理整改率达到100%;已撤销34个收费公路项目,并且形成了下一步再撤销7个项目的方案;已撤销34个收费站点,并形成了下一步再撤销2个站点的方案;另外,还对11个合并收取普通公路车辆通行费的高速公路收费站取消了合并收费。截至6月底,全省已取消收费公路里程约528公里,减少全社会车辆通行费支出约4.2亿元;温州、舟山2个地级市已经实现普通公路无收费。

  主持人(肖飞):

  今年5月15日,我省的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计费方式进行了调整,您能否跟我们的网友介绍下调整的主要内容以及为什么这样调整?

  李良福:

  经省政府同意,我厅和省物价局发出了《关于全省高速公路实施按实际行驶路径收费等有关事宜的通知》,明确从今年的5月15日开始实施我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计费方法调整,完善计费单位及尾数取舍。调整的主要内容是:将原实行的“通行费计费以5元为一个单位,尾数超过或不足部分,采取角、分按4舍5入;元按逢2进5、逢7进10,”这么一个计费方法。调整为“以5元为单位计费,2.5元(含)以下归0;2.5元~7.5元(含)归为5元;7.5元以上进为10元”。

  计费方法调整主要解决了“角分四舍五入,元逢二进五、逢七进十”的问题,实行通行费计算的一次进整,即2.5元以上进5,7.5元以上进10,不足退0、退5。这样子比较公平。

  车辆通行费计费方法调整后,总体上车辆通行费稳中有降。以一类车为例:比如从杭徽高速公路杭州西到临安,全程为29.419公里。按原通行费计费方法计算通行费为:25元。按现行调整后通行费计算方法通行费就是20元。

  主持人(肖飞):

  今年5月15日同时调整的还有高速公路收费政策,变按最短路径收费为按实际行驶路径收费,这是什么原因,有何不同?

  李良福:

  近年来,我省高速公路建设得到了长足发展。高速公路从无到有,从线到网,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出行。随着路网的日臻完善,群众出行有了多种选择,随之也带来了怎样收费体系更公平合理的问题。以往都从有利于车主的角度出发,以前不管你在高速公路网中走哪一段路,都实行按照最短路径收费的政策。

  但是,从目前来看,许多高速公路有大型的隧道、桥梁,由于这些大型隧道、桥梁投资较大、维护成本高,在通行费上我省规定是实行叠加收费。在这样的情况下,还是按最短路径收费,有的站点反而收费高。比如从杭州到温州就有三种路径选择,走甬台温高速、金丽温高速、诸永高速,以一类车为例,走诸永高速是323公里,需要195元;走甬台温高速是356公里,需要185元;走金丽温高速是396公里,只需要180元。属于典型的路径最短,但收费最高,因此按“最短路径收费”是不合理。为体现“走多少路、缴多少费”的公平性,我省从今年5月15日开始实行按实际行驶路径收费,这样,车辆用户可以根据通行费的支出、车辆通行的环境等情况,选择行驶路径。

  浙江交通网站还专门推出相应的高速公路通行费查询系统。用户输入起、终点,系统就会提供多条“推荐路线”,并按照通行费由低到高排列。查询系统同时提供了可视地图,方便车主选择行车路线。

  主持人(肖飞):

  好,那我们再来看下浙江微博上广大网友有哪些关心的问题向李厅长提问。

  一位网友提问:再过一个月我们就迎来今年的“十?一”黄金周,她很想知道“重大节假日免收通行费”这个政策在我们浙江的具体实施情况,想请李厅长简单介绍下。因为这个话题也是我们最近比较关注的。

  李良福:

  今年的7月24日,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关于批转交通运输部等部门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2〕37号),它的主要内容:一是免费通行的时间范围为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等四个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当年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确定的上述法定节假日连休日;二是免费通行的时段从节假日第一天凌晨00:00开始,节假日最后一天24:00时结束(普通公路以车辆通过收费站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高速公路以车辆驶离高速公路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三是免费通行的车辆范围为行驶收费公路的7座以下(含7座)载客车辆,包括允许在普通收费公路行驶的摩托车。

  鉴于第一次免费是今年的国庆节,时间非常紧,我厅已会同省物价局组织召开了由部分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和普通收费公路业主参加的座谈会,听取了有关意见。下一步我厅将全面落实五部委实施方案,抓好以下工作,把这件惠及民生的工作落到实处:一是以省级相关部门联合报省政府批转形式公布我省贯彻意见;二是明确具体操作实施方法,督促业主制订相关保畅方案,维护正常收费秩序,保障车辆安全快速通行;三是做好宣传引导,使社会大众及时全面了解和把握政策,同时及时向社会大众发布道路通行情况,引导车主合理选择行驶路径,尽量避免道路拥堵、车辆通行不畅的情况出现。

  主持人(肖飞):

  一位来自丽水的网友问李厅长,我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是如何组成的?

  李良福:

  我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均按规定程序上报省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后执行。这是《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的。

  目前,我省高速公路客车的车辆通行费具体组成内容为车次费、车公里费率、隧道(桥梁)叠加费等三部分,也就是说,车次费、车公里费率、隧道(桥梁)叠加费这三部分共同构成了车辆通行费。

  主持人(肖飞):

  网友问:我省以后还会建设新的普通收费公路吗?

  李良福:

  2004年以来,我省就没有批准新的独立普通收费公路项目,当然这不包括已经批准尚在建设中的收费项目。也就是说,浙江今后不会再批准立项建设新的普通收费公路项目。

  主持人(肖飞):

  网友“一路向北”问:我省ETC用户数有多少?在高速公路ETC服务方面,还有哪些便民举措?

  李良福:

  ETC就是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截至目前,我省已经发展ETC用户14万多户。为做好人性化、多样化、便捷化的高品质ETC服务,我们一方面继续加快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车道建设,到目的为止,我们已经在164个收费站建成339条不停车收费车道,覆盖率达到52%,大大超过了交通运输部对我们的要求;另一方面继续完善ETC用户服务网点,全面推行“一站式”服务体系,已经开设服务网点120多个。

  目前,全省高速公路ETC车道的日均车流量达到4.6万余辆,数量在不断增加。通行使用率近7%,高效、安全、便捷的服务功效逐渐显现。特别是8月2日长三角区域5省1市高速公路联网不停车收费以来,截至8月30日,上海、江苏、安徽、江西、福建4省1市通过高速公路不停车方式进入浙江车辆44.6万辆,浙江本省通过不停车方式进入周边省份车辆接近16万辆,极大地提高了通行效率,省时、省油等效益非常明显。

  下一步,我们将大力推进ETC发展3年行动计划。计划到今年底,通省内重要港口、主要产业集聚区、3A级以上风景区以及穿越贫困山区的高速公路收费站都将建成不停车收费通道,就是说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成2个不停车收费站点。全省高速路网内力争不停车收费车道覆盖率达到75%以上,用户总量达到15万户以上,通行使用率达到10 %以上。计划到2013年6月底前,全省高速公路各收费站都要开通不停车收费车道,覆盖率达到100%;当年底,用户要发展到30万以上,通行使用率达到15 %以上。到2014年,全省高速公路建成700条以上不停车收费车道,用户数量突破50万,通行使用率达到25 %以上。到那时,更多的用户将享受到更为高效、便捷、低碳的高速出行服务。

  主持人(肖飞):

  一位温州的网友提了个非常专业的问题,他问:我省按交通运输部标准调整车型分类后,如何解决原属于一类车的20座客车、二类车的40座客车的通行费标准问题?

  李良福:

  全省高速公路客车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调整后,原属于一类车辆的20座客车划入三类车,原属于二类车辆的40座客车划入四类车。但是,为了不增加现有这些车辆车主的负担,我省确定了“老车老办法、新车新办法”的原则。具体操作是:2012年6月30日(含)前购买的我省牌照的20座和40座客车,安装并使用不停车收费电子标签,在省内高速公路通行的,收费标准继续按原标准执行。即:20座客车0.4元/车公里、车次费5元/辆次;40座客车0.8元/车公里、车次费10元/辆次。这个优惠政策目前暂定为3年。至于6月30日以后买的车,就只能按新的车型分类标准执行收费了。

  主持人(肖飞):

  好了,各位网友,我们今天的在线访谈到此也结束了。非常感谢李厅长百忙之中来到我们的演播室。

  李良福:

  非常感谢浙江在线给我们和广大网民提供了一个相互沟通的平台,谢谢主持人的采访,希望大家继续关注我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继续支持我省大路网建设。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