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武汉汉阳摩尔城附近,一名女教师乱穿马路,被市容监督员李丽劝阻,结果还没等监督员提出罚款,对方就当众给了李丽两个耳光。李丽上岗不到一年,已被打了3次,被同事称为“最委屈”监督员。(8月29日武汉晚报)
最近以来,抽耳光新闻屡有所闻。先是杭州公交车上,一个小伙因为没有给抱孩子的妇女让座,被其丈夫连抽了5个耳光,小伙子被打得鼻血横流。稍后这没让座而挨抽的情景又在长春公交车上复见,所不同的是这次抽人耳光的变成了一位女子。现在武汉又见当街掌掴,如果说此事真的还有什么新闻意义,那就是又一个拷问:抽人耳光为什么成了家常便饭?
公交车上没让座而挨抽的事发生之后,坊间议论的焦点,是没让座是道德问题,打人是法律问题;即使没让座有错,也不该挨揍。这样的评说自然没有错,但总象在隔靴搔痒。剥皮见笋,事情的要害并不是先错后错,孰对孰错,也不是以错对错,以毒攻毒,而是打人者根本没有是非这个概念,换句话讲,他并不是理直气壮才抽人耳光,而是即便理不直气不壮,也是只要想抽就会动手。否则又怎么解释武汉那个女教师乱穿马路还要抽市容监督员耳光?
其实,真正令人忧愤交加的,正是这种“以拳头说话”的戾气。比如网络之中,谩骂、挑衅,抹黑、恶搞等网络暴力更是司空见惯。尽管网络是虚拟空间,人却生活在现实社会。如果说人性到了网络上就变成“兽性”,那么在“兽性”中潜移默化,思想也会渐渐跟道德和法律脱节。而当虚拟跟现实的分野混淆之后,从网络回到现实,就会下意识地套用“兽性”来待人接物。说“拳头说话”是网络暴力的现实版,并非冤枉。更可怕的是,因为戾气不仅会在不知不觉中一点点吞噬“人性”,并且让当事人以“兽性”为炫耀,从施暴中获得畸形的宣泄。
法治社会不能容忍暴戾之气,否则今天抽在别人脸上的耳光,迟早会抽到我们大家脸上。法律应当严厉惩处那些“用拳头说话”的人。可惜的是,在这些抽耳光事件中,我们未看到施暴者付出违法成本。抽人耳光变成了抽了也白抽,也是一个导向,效应之下,扩散为不抽白不抽、白抽谁不抽,恐怕就只是时间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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