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30日讯 8月27日至29日,温州市迎来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的“省考”。昨天,省环保厅组成的核查验收组对温州市创建环保模范城市情况进行反馈,经综合评议,17项省模指标除水环境功能区指标还达不到要求外,其余基本达标,温州省级环保模范城市通过预验收。
为期三天的调查考评,省验收组分别赴鹿城、瓯海、龙湾的中石化江滨加油站、桂柑社区、伟明垃圾发电厂、泰庆皮革等30余个督查点,实地督查了温州市油气回收、饮用水源、塘河整治等方面创模工作开展情况。
昨天下午,温州市召开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创建核查验收汇报会。从2010年10月开始,温州市全面启动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工作,深入实施绿满温州、亲水江河、清洁空气、安静城市、设施保障、产业改造等创模“六大行动”,合力攻坚,补齐短板。两年来,全市市容市貌明显改善,水环境持续改善、空气质量不断优化,声环境整治深入推进,环保支撑能力进一步加强,重点行业得到整治提升。对照省模指标要求,8项未达指标顺利转化,达到考核指标要求。
省环保厅副厅长章晨表示,创模是手段和工具,要通过这个载体加快温州城市环境质量提升。验收组充分肯定了温州市创模取得的积极成果,并指出,温州市在电镀、拆违、绿化、塘河等方面创建成效明显,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危险废物处置、污水处理率、机动车污染防治等指标已基本达标,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下一步要在饮用水源安全、塘河水质、大气污染防治、电镀行业整治、危险废物处置、机动车污染防治等方面加快进度。待全部指标达到省级环保模范城市要求,并具备一定典型示范性后再申请正式命名。
副市长仇杨均出席会议。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