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31日讯 昨天,在轻纺城做台布生意的方丹红被几只版权侵权案搞得晕头转向。她一直在经营的三只花样,被一位海宁客商在广东登记了版权,现在这位客商向绍兴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按每只3万元的标准进行赔偿。除了方丹红,轻纺城里类似成了被告的还有几位经营户,涉及21件作品,诉讼标的总额60余万元。让方丹红更加郁闷的是,此前她曾在浙江要求登记版权,却被认为图形过于简单没有登记成功。
方丹红说,今年3月份她来到轻纺城花样版权登记管理保护办公室,要求对自己经营的上百只图案进行版权登记。工作人员审查后表示,按照浙江省版权局的规定,像她经营的这种非常简单、偏欧式的图案不能登记。
8月25日,方丹红收到了海宁人章某的诉状,称其三只花样侵犯其著作权,要求每只赔偿3万元。对方是在今年5月在广东版权局所作的登记,比她最初提起的登记时间还要迟。
与此同时,与方丹红一起做台布生意的赵继青、李国乐等5位经营户都收到了类似诉状,原告都是这位海宁人。此外,他们了解到,在轻纺城还有不少经营户都收到了来自海宁方面的诉状,理由手法如出一辙。“我们在浙江登记不了,海宁人到广东登记,再告我们侵权。”经营户们感到非常气愤。
对此,轻纺城花样版权登记管理保护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向记者作了解释。原来,在花样作品中有一类称为欧式作品,即由一些简单的几何图形组成,譬如几个菱形什么的。浙江版权局认为,这种作品称不上美术作品,故不予登记。此前,轻纺城版权办送上去的这类作品,最后全被退了回来。至于广东方面为何可以登记,这位工作人员表示不清楚,他们会就此向省版权局反映。
经营户们还提出,被诉的许多花样他们早就在公开网站上发布,是否可以作为抗辩的理由?轻纺城版权办认为,如果有这方面的证据,可以认定对方版权登记无效。
据了解,一直以来,轻纺城的许多面料图案大家都在通用,一用就是很多年。近年来,有人根据国家《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将一些面料图案以美术作品的名义进行版权登记,然后以版权所有者的身份要求别人禁止使用该图案。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之中。经营户们认为,轻纺城有成千上万种花样均未登记,也无法登记,如果别人可以在外省登记,并借此起诉,整个市场就会被搞乱,会给他们的经营带来极大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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