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9月5日讯 去年年底,镇海澥浦十七房一座古宅前,一对300多年历史的清代石鼓一夜不翼而飞。偷石鼓的是镇海的一名兼职“风水师”黄某。昨天,黄某因此在镇海法院获刑。
黄某,53岁,土生土长的镇海人,年轻时曾因盗窃坐过牢,出狱后一直务农为生。
黄某的父亲以替人看风水为生,受他影响,黄某偶尔也帮人看看风水赚点钱。
去年年底,黄某受人托请,到澥浦郑氏十七房帮人看风水。
在路过一栋老宅时,黄某看见门口摆放着一对石鼓。
石鼓两面都有浮雕,一面雕着三狮戏球,另一面是雕着缠枝龙,工艺精美,造型美观,有不少年头了。
黄某心动了:自己家马上要翻新房子,门口摆这么一对石鼓,该有多气派?
2011年12月2日晚上,黄某借了辆三轮车,直奔位于十七房的老宅。
石鼓很沉,每个重200多公斤。黄某费尽力气,才把石鼓搬到车上。
得手后,黄某想法变了,觉得还是卖掉换点钱划算。
于是,他连夜将两只石鼓运到江北慈城,通过一熟人,卖给了海曙天胜花鸟市场的张老板,作价3万元。
石鼓被偷的次日早上,十七房的村民就报了案。
石鼓很快被警方追回,黄某感觉事情将败露,到公安机关自首,并主动退还了全部赃款。
昨天,镇海法院认定,黄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但他有自首情节,且退还全部赃款,判处黄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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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对石鼓,其实就是我们常说的“门当户对”里的“门当”。
“门当”与“户对”是古民居建筑中大门建筑的组成部分。
所谓“门当”,是指大宅门前的一对石鼓,因鼓声宏阔威严,厉如雷霆,百姓信其能避邪,故民间广泛用石鼓代“门当”。
“户对”,即置于门楣上或门楣双侧的砖雕、木雕,都呈圆形短柱,与门楣垂直,由于它位于门户之上,且取双数,故名“户对”。
有“户对”的宅院,必须有“门当”,这是建筑学上的和谐美学原理。因此,“门当”、“户对”常常同呼并称。后成了社会观念中男女婚嫁衡量条件的常用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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