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开发的陈家岭小产权房。(资料图片)
浙江在线09月06日讯 从2009年八九月起,奉化岳林街道原湖东针织厂和原湖桥塑料厂的地块上悄悄地兴起了8栋居民楼。这些“商品房”价格便宜得惊人,大约只有市场价的1/3,只是买下来,办不出房产证。
8栋楼房都属于违章建筑。在长达3年的兴建周期里,关于对这片“小区”的举报不断,但开发商却一直“安然无恙”。
从8月14日开始,4名分管城建工作的副局级以上干部,因在陈家岭小产权房审批和查处中的受贿和玩忽职守行为,陆续在奉化法院受审。
目前,其中3起案件均已判决。昨天下午,奉化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案件相关情况。
4名官员被“银弹”击倒
4名被开发商“银弹”击倒的干部分别是奉化市城管局原局长徐明辉、岳林街道原主任助理葛东、奉化市规划局原副局长李江晖和奉化市国土资源局监察大队原大队长王仁辉。
4人的落网跟今年上半年奉化市新一届市委严查违法建筑的小产权房,严厉打击涉及小产权房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贪污、受贿腐败行为有关。
在得知有关部门正在对群众举报的陈家岭小产权房受贿情况调查后,岳林街道原主任助理葛东首先向纪委投案。一个星期内,其余3人也陆续自首。
据检察机关指控,徐明辉、葛东、李江晖和王仁辉在分别收受了陈家岭小产权房的开发商王某等人10万元到25万元不等的贿赂款后,利用手中的行政审批、施工管理、违法建设查处等权利,为开发商提供关照和便利,分别涉嫌受贿罪和玩忽职守罪。
8月14日和8月16日,奉化法院分别举办了两次公众开放日,奉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了近百名干部参加庭审旁听。
8月21日,徐明辉被奉化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葛东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李江晖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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