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是为银行拉存款,其实却在诈骗,今年26岁的临安人余某打着这样的幌子,从2007年开始,陆续从亲戚好友那儿诈骗600多万。前些天,躲藏了数月的他,终于在家人的陪同下,走进了临安市公安局经侦大队。
余某说,自己2006年11月从职高毕业,后来在杭州一家银行找到了工作。父母很高兴,希望他能好好干。但他对这份工作并不满意,“每次拿到工资条一看,上面永远是1000多元。”
2007年的一天,余某看着储户们把钱存进银行,他突然眼前一亮,“可以告诉亲戚好友,自己有拉存款业务,让他们把钱存进他工作的银行。“其实这些钱都是汇到我个人账户上的,或者直接给我现金。”余某说道。
余某第一个下手的对象是他一个所谓的“娘舅”(关系很好,实无亲戚关系)。那时他的信用卡欠款到期,根本没钱还。他打电话给“娘舅”郑某,称单位有拉存款业务,存入小金库,利息3分,一年期还本付息。
郑某想,存银行又没什么风险,没有产生任何怀疑,先汇了2万元。后来,郑某又给了余某160多万。
2007年7月到2012年8月,余某又以相同理由骗了“堂哥”何某(无亲戚关系)、姑父叶某,共计230多万。
屡屡成功的余某胃口越来越大,慢慢地,他把目光瞄准了离自己更近的人——亲姐姐余某某。
由于姐姐和她老公经济能力不错,余某编造了同一借口,表示自己想多完成任务,把待遇提上去。姐姐听后一口答应了下来,从2010年6月到2012年6月陆续给了300多万。
余某自从手上有了大把大把的钞票后,就开始经常约银行原同事李某等人,一起泡酒吧、歌厅。余某说,骗来的600多万,大部分都花在了酒吧、歌厅里,“有时天天都去,一个晚上的花费,少时五六千,多时两三万。”
除此之外,余某还包下杭州一家酒店的客房,长期住在那里。问及原因时,余某说是为了不让亲戚好友发现他已经离开了银行。
今年6月下旬,余某不再租车子开,花40多万买了辆奥迪A6L。
不过,谎言终究还是会被拆穿的。
余某说,2011年时,他还能按约足额支付利息,或者随时提取本金。其间,共给付了100多万利息本金。
但好景不长,每天上千、上万的花费,终于让余某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
今年,好几笔“存款”到期,“娘舅”郑某等人打电话给余某,要本金和利息,余某虽然找了各种借口搪塞。但郑某等人还是产生了怀疑。
姐姐余某某也心不安起来,7月中旬,她和老公赶到杭州打听,这才知道弟弟早在2010年时就辞职不干了,也根本不存在暗箱操作拉存款的业务。
7月23日,余某不得不把刚买的奥迪车以30万的低价转让出去,21万还给姐姐,其余的继续花在酒吧、歌厅里。此外,他还拖欠信用卡9万多。
8月24日,姐姐余某某借口家里有急事,把弟弟骗回了家中。30日,在家人劝说下,余某投案自首。
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侦查当中。
每日商报 记者 张玎 通讯员 沈校生 朱陈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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